|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0-0022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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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综合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及诈骗案件频发,形式也花样翻新,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收取会员费、床位费;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以房养老“套路贷”诈骗等。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在养老压力下,广大老年人对现有资产“保本升值的需求也逐渐提升,这给了诈骗团伙以可乘之机。“涉老诈骗案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占很大比例,所以老年人常会有自发性的集体维权行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
风险1:高额返利无法实现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
事实上,所谓“返利”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潜在风险很大。专家指出,“高回报”往往就是高风险的信号。
风险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
事实上,“会员卡”“预付卡”等形式的预付资金由发起机构控制,未实施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2018年5月,养老产品“爱福家”资金链断裂,公司负责人外逃,该公司非法吸纳数万名中老年群众资金过百亿元。
风险3:健康需求无法满足
不少“保健品”采用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无效甚至贻误病情。
风险4: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一些“养老公寓”“养老山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