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52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惠企政策口袋书

湖南省万名干部联万企
“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翻印)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议精神,帮助省内民营 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准确理解政策精神、充分享受政策优 惠,按照省政府部署,省发改委研究所对近年来我省支持民营 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并依据政策变动情况作了修订更 新,编印形成了《湖南省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 (2023 )》,手册涵盖税收优惠、降本增效、资金奖补等5个 方面134条。手册相关内容下载可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站WWW.hunan.gov.cn或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fgw.hunan.gov.cn。由于时间限制,覆盖不全情况在所难免,谬 误和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税收优惠篇
1、 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 02
2、 延续实施并扩大“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04
3、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05
4、 延续实施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07
6、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10
7、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1
8、 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 13
10、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5
11、 动漫产业增值税优惠 16
12、 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7
13、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18
14、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9
15、 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20
16、 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21
17、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22
18、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3
19、 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 25
20、 延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 26
21、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7
降本增效篇
25、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35
26、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36
27、 减征或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7
30、 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41
32、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44
34、 降低公证服务项目收费 46
35、 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 47
36、 取消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 48
37、 取消供气环节不合理收费 49
38、 降低药品再注册费用 50
39、 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51
资金奖补篇
42、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奖补政策 55
44、 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产业等重点产业补链
延链项目奖励 58
45、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 59
46、 农业产业化标杆龙头企业 60
4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61
51、 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补助 66
52、 其他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补助 68
54、 冷链物流标准制定资金补助 70
55、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 71
56、 "一带一路''重大项目资金奖励 72
57、 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资金奖励 73
58、 带动跨境电商发展成效突岀单位奖励 74
59、 来湘设立总部的领军企业奖励 75
60、 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补链延链项目奖励 76
61、 新引进优质外贸实体企业奖励 77
62、 对2023年新获批“中华老字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78
63、 鼓励湘商回湘投资创业的奖励 79
64、 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前期费用奖励 80
65、 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81
66、 省长质量奖奖励 82
68、 鼓励在自贸试验区内发展'保税+制造业'新业态的奖励 84
69、 鼓励中非经贸企业、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的奖励 85
70、 鼓励非洲产品在自贸试验区内展销展示 86
71、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发展外贸实体的奖励 87
72、 促进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发展的奖励 88
74、 鼓励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市场化招商模式创新的奖励 90
75、 促进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内跨境金融服务的奖励 91
80、 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 96
金融支持篇
82、 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贷款贴息奖励 99
83、 省市县财政共担信贷风险补偿(潇湘财银贷) 100
87、 推动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106
88、 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奖励 107
89、 新设证券业金融机构(含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奖励........108
90、 新设保险业金融机构(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奖励 109
91、 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我省新设立区域总部、后援中心、专营机构或其它
功能型总部奖励 110
92、 新设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奖励 111
93、 银行业机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奖励 112
95、 “新三板”挂牌补助 114
96、 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 115
98、 股权投资类企业奖补 119
99、 融资担保公司风险代偿补偿 120
100、 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保费补贴 122
101、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124
102、 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126
103、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 127
104、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补偿 128
106、 支持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落户湘江基金小镇 130
107、 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 132
108、 湖南省旅游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 133
109、 开展民营企业无还本续贷融资 135
110、 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业务 136
111、 开展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业务 137
113、 开展林权抵押融资 139
117、 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 143
118、 受疫情影响相关人群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144
119、 关于印发金融业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45
要素保障篇
120、 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 148
123、 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 152
125、 简化用电报装流程 154
127、 提高企业用气办理效率 156
129、 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给予补贴 158
130、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 159
131、 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 160
132、 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 162
133、 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 164
134、 申报双创示范基地 166
税收优惠篇
©
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 行业增值税留
S适用对象
1、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 制造业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由瞰业”等
3、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包括“批发和零售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f支持措施
1、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 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 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 税额。
5、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6、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o政策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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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抵)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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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O支持措施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 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 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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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螂部分税费
s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r支持措施
1、 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 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 延长4个月。
2、 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 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 缓缴政策。
3、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 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 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 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 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o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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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蝴艮务业增值税加计抵飆策
9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r支持措施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 执行:
(一)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 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 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 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 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Q政策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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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s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r支持措施
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H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 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 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o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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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蜥得税(牘
s适用对象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小型微 利企业
o支持措施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B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o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局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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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研发费用税舰计扣除政策
s适用对象
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T支持措施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 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 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 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o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2021〕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 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 部公告〔2022]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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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硼前掘
s适用对象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 直属机构,捐赠支出用于目标脱贫地区扶贫的企业
O支持措施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H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 (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 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 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o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 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 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 霸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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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s适用对象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 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单位和个人 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O支持措施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 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 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 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 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 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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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臓小微企业W: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
9适用对象
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f支持措施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負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 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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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动漫产业增值税
9适用对象
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的动漫企业
O支持措施
1、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相应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o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3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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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征印嗥和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9适用对象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
O支持措施
1、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 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 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 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O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 告》(2022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 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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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 F纳税人简易计税
9适用对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f支持措施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 算缴纳增值税。
o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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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减免企颇得税
9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f支持措施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 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2年第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 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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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1W林企业満正企颇得税
9适用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
f支持措施
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O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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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1W瘀企业型中小企业 亏损结转碗
9适用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f支持措施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 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 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o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 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鬱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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⑰魅钢到艮务企业満正企颇得税
9适用对象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f支持措施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Q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 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 税〔2018〕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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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集成幡产业减免企颇得税
9适用对象
纳入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 软件企业清单的企业或项目
f支持措施
1、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生 产企业或项目,第1—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生 产企业或项目,第1—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10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 半征收。
3、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 减半征收。
4、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 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 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5、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 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照25%的法定税 率减半征收。
6、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一 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
0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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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醐地产开发经营企顺得税 计税毛利率
9适用对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O支持措施
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
1、 开发项目位于长沙市的,计税毛利率为15%;
2、 开发项目位于全省其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0%;
3、 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3%。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 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
o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 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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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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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服企业孵化器、
大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
9适用对象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O支持措施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 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 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0 0
o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 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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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 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9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f支持措施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 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o政策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0 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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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吸纳重点群体艇税费扣减
s适用对象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 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企业
r支持措施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 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 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 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湖南省明确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 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負政策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 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22号)
3、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我省支持和促进自 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2年第2号)
4、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 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湘财税
〔2019〕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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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吸纳退役士兵艇税费扣减
s适用对象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企业
T支持措施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 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 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湖南省明确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0政策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2年第4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 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3、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 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湘财税
〔2019〕10 号)
4、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我省支持和促进自 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2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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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 个人有关税收
9适用对象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人和天使投资个人
r支持措施
1、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 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 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 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 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 以下方式处理:
(1) 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 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抵扣。
(2) 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 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抵扣。
3、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 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 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 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4、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 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 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 应纳税所得额。
負政策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 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2年第6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 号)
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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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本増效篇
(25)延续实施阶段伽駐伤腿费率
s适用对象
所有用人单位
O支持措施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全省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全省统一的 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20% ,即一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0.48%、 0.72%、0.96%、1.12%、1.36%、1.68%、1.92%、2.08%执行;现行工伤保 险行业费率低于上述费率标准的地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继续 按现行费率执行;建设项目参保不实施阶段性降费和缓缴政策,统一按工程 总造价的1.8%。的费率执行,现行费率低于1.8%。的,按现行费率执行。
0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 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2〕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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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延续实施阶段伽氐失业腿费率
s适用对象
所有用人单位
T支持措施
失业保险保持1%费率,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 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2〕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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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癫正或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
O支持措施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 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 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 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湖南省对地方企 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50%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負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财 综〔2019〕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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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s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
r支持措施
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d政策依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发改价 费〔2017〕264号)
3、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自然资源 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4、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 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5、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发展“六仗” 10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7号)
霸申请途径
不动产登记窗口
(H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0731-89991178

(29)免征教育两费
s适用对象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 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
f支持措施
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 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o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 号)
霸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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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免做利建噂金
s适用对象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 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
f支持措施
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 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 金。
o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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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
9适用对象
全国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简称“质保金),领取《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
f支持措施
1、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 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 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 0o
2、 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 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o政策依据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 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 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42号)
霸申请途径
1、 可咨询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政务服务中心后办理;
2、 可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线上平台申报,线下邮寄材料审批, 实现非接触性办理
m申请材料
按要求提供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文化和旅游厅0731—85286019

(32)降蹄老腿单位缴费比例
s适用对象
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
T支持措施
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 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
霸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H申请材料
无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 0731-84900031

(33)降低部分特种设备检验费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O支持措施
全省范围内降低电梯定期检验费标准,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方式试点区域 内调整电梯定期检验周期(频率)检验项目(参数)。
。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特种设备检 验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3号)
霸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H申请材料
无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 0731-89991562

(34)降低公诵艮务项目收费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O支持措施
“证明合同(协议)”类公证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20%。
O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证 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9号)
霸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m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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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 0731-89991562

(35)取消供水环节不御收费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T支持措施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 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 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 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 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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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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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0731-8999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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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取消供电环节不御收费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r支持措施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 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 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 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 费用。
o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 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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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0731-899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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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取消供气环节不御收费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O支持措施
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 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 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 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 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 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过户费、接口费、接入 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o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 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
霸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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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0731-8999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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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降低药品再倾费用
s适用对象
申报药品再注册的药品企业
T支持措施
药品再注册费用降低10%,从2017年的22000元/个下降到19800元/个, 每个品种少缴纳2200元。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 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
霸申请途径
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
m申请材料
药品再注册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药品监管局0731-8221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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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iWW范口岸收费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r支持措施
免收海关査验没有问题的货物吊装、移位、仓储等相关费用,停止向货 主收取转场费、平移费、过磅费等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霸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m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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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0731-8999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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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奖补篇
(40)省中小企败展专项资金支持
9适用对象
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
T支持措施
采取无偿补助、奖励等支持方式,单户企业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1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0〕14号)
霸申请途径
向企业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申请,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 管理系统》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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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申报通知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工信厅 0731-88955420

@)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
9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以及为工业发展提供服务的机构
f支持措施
1、 对工^企业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2、 对建设和运营制造业专业服务平台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3、 对实施技改项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设备补助。
4、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实施奖励。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 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霸申请途径
向企业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申请,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 管理系统》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上申报
m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工信厅 0731-88955420

(42):Olk企业跡改造经济贡献御、政策
s适用对象
工业企业
T支持措施
工业企业实施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完工后三年 内,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总增量超过10万元的年份, 按税收增量的省级分成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奖补。
o政策依据
1、 《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湘财企 〔2017〕17号)
2、 《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湘经信投资 〔2017〕616号)
3、 《关于推动创新发展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财预 〔2019〕222号)
4、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 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 ] ]0号)
霸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H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工信厅 0731-88955499

(43)省移动互联网产败展专项资金支持
s适用对象
企业和实施的项目符合年度申报通知的方向和要求
O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 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47号)
霸申请途径
向企业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申请,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 管理系统》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上申报
m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工信厅 0731-8895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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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力装备、通、 航空航天产业等重点产业补链延链项目奖励
9适用对象
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重点产业补链延链项目
o支持措施
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 政策措施 >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
够申请途径
由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申报。
m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资金申报通知报送有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 0731-85281217
省财政厅 0731-85165475 0731-85165036

(45)农业产业化龙好业劉I、
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O支持措施
2023年,计划支持100个左右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 个企业省财政奖补50万元左右。
o政策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 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22〕2号)
霸申请途径
由企业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腕知报送相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0731-84431009

@农业产业化册龙好业
9适用对象
粮食、畜禽、蔬菜、油茶、油菜、茶叶、水产、水果、中药材、南竹、 种业等优势特色产业的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f支持措施
2023年,计划打造10个左右标杆龙头企业,每个标杆龙头企业省财政奖 补40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 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 号)
鬱申请途径
由企业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跡知报送相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0731-844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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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W:贴息
9适用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 业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纳 入全国系统名录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
f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具体 贴息标准为: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的50%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照不 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5%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 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o政策依据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 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
鬱申请途径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跡知报送相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0731-8225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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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支持政策
s适用对象
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导业务的规模市场经营主体作为扶持对 象,符合湖南省“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r支持措施
2023年,计划创建10肝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每个省财政支持100万 丿Llo
政策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 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 号)
霸申请途径
由市场主体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根据《202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湘农 联〔2021〕67号)与年度申报通知报送相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0731-84431009

(49)省现側艮务业创新发展区项目建设补助
s适用对象
认定的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及其区内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
O支持措施
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省创新发展区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项目, 给予重点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就服〔2022〕1026# )
髒申请途径
向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所在市州发改、财政部门申报
m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0731-89991527

(50)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s适用对象
1、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在科技部门备案,先行投入自筹 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2、 按规定完成税务部门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已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政策
f支持措施
1、 依据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 给予补助: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 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
2、 经测算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 不超过1000万元。
d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 ] 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 知》(湘政办发〔2023〕4号)
霸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H申请材料
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0731-8898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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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省重点研好划项目补助
9适用对象
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 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 研发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f支持措施
1、 项目采取前资助、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根据指南要求企业进行申 报,立项后一般项目每项支持50万元~15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支持200万元 ~300万元。
2、 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 不低于2:1。
o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 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
2、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湘科发〔2020〕69号)
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重点研 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科发〔2023〕16号)
霸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m申请材料
在线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0731-8898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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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其他膈创酗划项目补助
s适用对象
符合《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创新 平台计划、创新人才计划、创新生态环境建设计划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的企 业
T支持措施
通过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基金投入、风险补偿等方式给予支持。
0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 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 ] 3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号) 霸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m申请材料
在线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0731-88988730

@ “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补助
9适用对象
有引进、培养人才需求的企业
O支持措施
对“顶尖”人才牵头的项目,给予支持期最长5年、最高1亿元的综合支 持;对“拔尖”人才领衔的团队,给予支持期最长3年、最高3千万元的综合 支持;对“荷尖”人才,给予不低于50万元人才项目经费支持;对“湘聚” 人才,根据引才效果和引才单位实际投入,按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给予最局1000万兀的综合支持o
扩大科技人才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经费最高 可按20%对个人生活进行补助。
o政策依据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22- 2025)》的通知(湘科发〔2022〕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号) 鬱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H申请材料
在线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0731-8898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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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物流标准制秘金补助
9适用对象
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省内冷链物流企业或行业协会
f支持措施
对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和15万元补助。
0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无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0731-85693326

©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 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
9适用对象
对企业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及资源 化利用、节水和海水淡化、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重点领域和用能设备节 能增效、低碳零碳负碳先进示范、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重点 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等项目,符合年度申报方向和要求
O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o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报送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霸申请途径
向企业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按文備求提供相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0731-89991081

F-路”重大项目资金奖励
9适用对象
1、 企业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实施的5亿元以上国家鼓励类对外直接 投资项目
2、 湖南工程企业完成营业额10亿元以上海外总承包项目或2皿乙元以上 分包项目且带动我省产品出口
o支持措施
根据相关情况对企业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_次性奖励。
o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申报工 作的通知》(湘商外经〔2022〕1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2287089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57)惭卜经贸合作园区资金奖励
s适用对象
经东道国政府正式批复认可、湖南企业主导建设或运营、带动湖南实体 经济发展效果明显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
O支持措施
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定为省级境外园区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300万元的奖励;对经商务部、财政部考核认定为国家级境外园区的,一次 性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o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申报工 作的通知》(湘商外经〔2022〕1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2287089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58)带动瓣电商发展出单位奖励
s适用对象
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服务数量在100家以上、有实际进 出口业务的企业或机构
f支持措施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o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 知》(湘政发〔2018〕13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2287089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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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湘设施部的领军企业奖励
9适用对象
在湖南设立总部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
f支持措施
1、 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 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 事一议”方式对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
2、 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 金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3、 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 区域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万元。
4、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 能性总部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3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17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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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
s适用对象
在湖南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企业
r支持措施
1、 对实际到位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 (不含房地产业、金融类项目,下同)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 业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 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前5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 1亿美元的项目,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国内行业前1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际 到位内资金额超过10{乙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3、 对县市区或园区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首次落户 湖南的,每个项目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髒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17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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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质外贸实体企业奖励
9适用对象
新引进的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
f支持措施
1、 新引进的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 贸实体企业,_次性奖励200万元。
2、 对新引进年进岀口实绩5亿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 体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o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17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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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2023年新Ot “中惟字号" 的企业给予奖励
9适用对象
2023年新获批“中华老字号“企业
o支持措施
对2023年新获批“中华老字号“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 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通知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 0731-8228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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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鼓明相商回湘投资创业的奖励
s适用对象
集团总部整体回迁或功能性总部回迁的湘商上市企业
T支持措施
鼓励湘商回湘投资创业,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 予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的,最高给予 3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湘商发〔2022〕16号)
霸申请途径
向当地所在商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 0731-85281302

e对夕h®资合価点培舸目
g前期费用奖励
9适用对象
经申请认定的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给予前期费用支持, 支持资金用于企业“走出去”市场开拓
f支持措施
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定为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的,单 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申报工 作的通知》(湘商外经〔2022〕1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2287089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65)渤物流龙好业给〜次性奖励
s适用对象
注册地在湖南且首次获评或复核通过的国家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以及 全国冷链物流业100强企业
f支持措施
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国家相关部门或权威组织确认公布的正式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 0731-89990807

(66)省长质楸奖励
s适用对象
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
T支持措施
每个企业奖励50万资金。
0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 知》(湘政办发〔2021〕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企业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m申请材料
省长质量奖申报表、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0731-85693292

对“补强先进制造业链条"的奖励
9适用对象
新落地自贸试验区(2020年8月30日后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或迁入)、实 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
f支持措施
省级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 丿Go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向 鼓励在自贸滌区内发展'保税+制造业' 叫新业态的奖励
9适用对象
新入驻自贸试验区开展保税研发设计、保税检测维修和进口再制造等保 税功能与制造业相结合业务的企业
f支持措施
省、市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地方经济贡献奖励资 金由省、市按现行财税体制分担),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鼓励中非经贸企业、机构入驻自贸 档调佥区的奖励
9适用对象
新入驻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中非经贸合作行业组织和商(协)会、中 非经贸合作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对非外贸企业,形成增量业绩的企业
o支持措施
按一定面积的办公用房租金“三免两减半”(前3年租金全部减免,后 2年租金减半),减免租金由省、市承担(省、市共担奖补资金由省、市按 照40:60比例分担)o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鬱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彩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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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鼓励腳产品在自贸瞄区内展销展示
s适用对象
建设非洲产品展销场馆,开展非洲产品展销展示的企业
T支持措施
对非洲产品展销场馆项目装修及布展等费用进行一次性奖补。补贴金额 不超过装修、布展等费用的5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够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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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支持自贸谒佥区内企嶙展外贸实体的奖励
s适用对象
新入驻自贸试验区且年进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生产型外贸企业
f支持措施
省、―市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 励500万元。
0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
促进自贸淑佥区内企业开展 哦电商发展的奖励
9适用对象
新入驻自贸试验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或开展跨境电商新零售试点的企业
O支持措施
对新入驻自贸试验区的跨境电商企业,在省、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 持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对全省首次开展跨境电商新零售试点,开发相应信 息化系统并承诺将系统平台及软件功能模块免费授权给省内有需要的园区使 用的,给予片区不超过跨境电商新零售信息化系统建设实际已完成投入 3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0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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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贸谒佥区内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奖励
9适用对象
新入驻自贸试验区且实缴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当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
f支持措施
省、市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 励5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侖 鼓励在自贸踽区内开展市场化 招商模式创新的奖励
s适用对象
与片区管理机构签署招商引资委托协议的招商公司、国内外投资咨询机 构、商(协)会等,招商引资单个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类项目)当年实 际到位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f支持措施
邕、市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 2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鬱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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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自贸踽区企业开展内跨境 金融服务的奖励
9适用对象
新入驻自贸试验区为区内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包括持牌 和非持牌机构及相关分支机构)
f支持措施
省、市按照设立当年跨境金融业务收入的5%给予奖励,第二年起按照 跨境応融业务收入增长部分的5%给予奖励;单个金融机构每年最高奖励 500万元。
0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76)对自贸溯佥区内企业开展投资基金的奖励
s适用对象
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对自贸试验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和 跨境物流企业等进行股权投资,所投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且持股期限 超过6个月,实际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o支持措施
省、市按不超过其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所投资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 以内,且持有股权期限超过6个月,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省、市按 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基金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髒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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⑰ 对自贸i嫩区内企业给予出口信保的奖励
自贸试验区内年出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
O支持措施
自贸试验区内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纳入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 台,省级对保费予以全额支持。省级对自贸试验区内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 上的企业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基础补贴比例提高至30%,每年的保费补 贴上限提高到2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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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适用对象
自贸试验区内年进出口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贸供应链平台企业
f支持措施
省、市对其供应链业务融资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的 30%予以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财外〔2021〕 34号)
霸申请途径
向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支持资金的 通知》(湘商自贸综〔2023〕1号)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5281221 省财政厅0731-85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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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升中小企业皿府采购中的市场份额
s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
O支持措施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标准以上的项目(包括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工程)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其中小微 企业不低于60% o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 财购〔2022〕17号)
霸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填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函即可享受
m申请材料
湖南省政府釆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财政部门0731-8516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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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袍跡
9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
f支持措施
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采购文件工本费、专家评审费、 采购代理费零负担,在我省政府采购首购产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的农副 产品,无论金额大小都可以在电子卖场采购。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 财购〔2022〕17号)
霸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填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函即可享受
m申请材料
湖南省政府釆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财政部门0731-8516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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尙保障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 炒更快获潮金流
9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
O支持措施
采购人不得以内部程序为由延缓合同资金支付。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 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 上,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投标、履约 保证金。继续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政府采购交易 数据核定供应商信贷额度进行信用融资。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 财购〔2022〕17号)
髒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填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函即可享受
m申请材料
湖南省政府釆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财政部门0731-8516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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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篇
(82)对夕俄资合作项目W:贴息奖励
s适用对象
对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用于项目经营的中长期贷款 (]年期及以上的贷款)以及疫情期间企业用于境外项目的贷款给与贴息补贴
O支持措施
人民币贷款补贴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低于 基准利率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外币贷款补贴率不超过3%,实际利率低于 3%的,不超过实际利率;补贴比例不超过同期贷款实际发生费用的50%,对 联盟抱团项目核心企业的补贴比例在一般项目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可再上浮 30% (上浮后的实际补贴比例不超过50%) o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申报工 作的通知》(湘商外经〔2022〕1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0731-82287089 省财政厅0731-8516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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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县财政共担信贷风险腿
(潇湘财银贷)
9适用对象
各试点市州、县市区园区内工业企业、其它行业小微企业以及园区外规 模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 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
f支持措施
1、 信用贷款额度微型企业不超过300万元、小型企业(含园区外规模以 上企业)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
2、 当企业贷款出现逾期60天追偿不到位时,若合作银行分支机构相应 贷款总额达到风险补偿资金5倍(含)以上,10倍以下的,贷款损失由财政 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6:4比例分担;贷款总额已达到风险补偿资金10倍及 以上的,贷款损失按7:3比例分担;对贷款利率在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及以下的,放大倍数要求可下调至3倍和8倍。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试点的通知》 (湘财金〔2020〕4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潇湘财银贷”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r 2021】49号)
壺申请途径
向省财政厅申请
m申请材料
详见文件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财政厅 0731-85165315

林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 生产麟贴息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O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从商业银行、政策 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存款类金融机构获得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按不 超过2.88%给予财政贴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民贸民品贷款范围主要是民 族贸易贷款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
o政策依据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财预〔2022〕 76号)
霸申请途径
向市县财政部门、民宗部门申报
m申请材料
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彩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财政厅 0731-85165315
省民宗委 0731-8235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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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小微企业创业担保矚贴息
s适用对象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 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 微企业
f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 不超过2年。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 息。
。政策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 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2019〕96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的县级、市级人社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 可等原件和复印件、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由相关部门出具无拖欠职工 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证明或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 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等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 0731-849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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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对省内企业境内外上市给予补助
s适用对象
省内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r支持措施
省财政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证监局辅 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中介费用补助资金,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再奖励 100万元。对在香港、美国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给予200万元补 助。对收购省外上市控制权并将注册地迁至我省的企业,省财政给予200万 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0政策依据
《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 办发〔2022〕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申报
|y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0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财政厅0731-85165120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

推动企螂权质押融资
9适用对象
非上市企业
O支持措施
开展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鼓励股权质押融资。
。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 见》(湘金监发〔2021〕21号)
霸申请途径
向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财产份额出质登记,出质人取得市场监管部门 出具的股权出质登记凭证和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出具的股权质押冻结登记凭证
(H申请材料
按照实际情况向相应部门提供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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扃行业金融臓
四(含觥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奖励
s适用对象
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O支持措施
对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新设县级银行分支机构、商 业银行乡镇标准营业网点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设的信托公 寻、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 丿Lio
0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SM进行办理
m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4257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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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券业金融臓
四(細抓司、期货公司、公金)奖励
9适用对象
证券业金融机构(含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
T支持措施
对新设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法人机构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 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注册的公募基金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进行办理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林臓験业金融臓
四(含豚司法人撇I、麟资務理公司)奖励
9适用对象
保险业金融机构(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f支持措施
对新设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对新设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 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SM进行办理
m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侖银行、证券、wwwt搬立区域总部、
N后援中心、专营曄嶼它功能毓部奖励
s适用对象
银行、证券、保险机构
T支持措施
对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我省新设立的区域总部、后援中心、专营机 构或其它功能型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进行办理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4257 (银行机构)
0731-82214179 (证券机构)
0731-82212297 (保险机构)
省财政厅 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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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臟融资曲公司、小额贓公司、典当行、
融资租赁公司、商业睡公司、金融離公司奖励
9适用对象
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等其他类金融机构
O支持措施
对新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 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其他类金融机构,按实收资 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0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SM进行办理
m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039 (融资担保公司)
0731-82213102 (小额贷款公司)
0731-82212297 (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
省财政厅 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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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银行业色金融综合谢介奖励
s适用对象
全省范围内展业的中资全国性金融机构省级分行、省内地方城市商业银 行和民营银行总行
t支持措施
对在全省范围内展业的中资全国性金融机构省级分行、省内地方城市商 业银行和民营银行总行,年度绿色金融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给予100万元奖 励(享受此项奖励政策的银行,后续年度不再重复奖励)O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舰进行办理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4257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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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险资入湘奖励
s适用对象
保险机构
T支持措施
对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上市公司定增项目除外)、信托 计划、资产支持计划、非上市企业股权等相关法律法规批准的形式投资我省 产业政策支持发展方向企业和项目的保险机构,按照当年险资入湘落地金额 (权重70%)、对上年度险资入湘新增投资额增幅(权重30%)进行综合排 名。全省综合排名前3名的保险机构,分别给予第1名300万元、第2名200万 元、第3名100万元奖励。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觐进行办理
m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930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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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新三板”倒蝌助
s适用对象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T支持措施
按企业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创新层补助70%, 基础层补助50%。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鬱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区域快权市场股改掛蝌助
9适用对象
在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专板、标准板、成长板 挂牌的省内中小微企业
f支持措施
在湖南股权交易所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在湖南 股权交易所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对完成股改并在湖 南股权交易所标准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对完成股改并在 湖南股权交易所成长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o政策依据
1、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若 干措施>的通知》(湘金监发〔2022〕31号)
2、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 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 ] 10号)
3、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工信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证监 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设立方案〉的通知》(湘金 监发〔2022〕41 号)。
4、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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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贴息补助
s适用对象
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新三板”、银行间债券市场、湖南股权交易所 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私募可转债、乡村振兴票据的中小企业
O支持措施
在债券存续期内,按企业发债利息的3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 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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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类企业细、
9适用对象
在我省注册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正常经营的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人,省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我省注册发行并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在我省注册并在国家发展改 革委备案且年检合格的创业投资企业
f支持措施
釆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新兴及优 势产业链项目、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公司定增项目除 外),且持有股权期限满1年的,根据所投资企业成立时间长短,按实际投 资额(扣除省级及以下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部分,以及其子基金政府股 权投资部分,下同)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其中,所投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 3年,合计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5%比例给予奖补;所投资 企业成立时间超过3年但不超过5年的,合计实际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的,按 不超过3%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申报主体(股权投资类企业)最高奖补金额 不超过300万元,申报项目对应所投企业成立时间均不超过3年的,最高奖补 限额放宽到500万元。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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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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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曜代偿腿
9适用对象
湖南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f支持措施
对于省再担保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再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 司再担保业务代偿率在4%以内的部分,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等部门单位、融资 担保公司、银行、市县政府分别按照40% (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 20%、省财政承担10%、省再担保公司承担10%)、30%、20%、10%的比例 进行风险分担;省再担保公司再担保业务代偿率在4%-5%的部分,由省级财 政等部门单位、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市县政府分别按照40% (其中,省财 政承担30%、省再担保公司承担10%)、30%、20%、10%的比例进行风险分 担。
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纳入我省再担保体系,其符合要求的 融资担保项目发生代偿后,再担保业务代偿率在5% (含)以内的部分,省级 财政等部门单位按照20% (其中,省财政承担10%、省再担保公司承担 10%)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对已纳入省再担保公司备案但因授信额度、产品创新等原因暂未纳入国 家融资担保基金备案的符合相关分险条件的再担保业务,按相关专项管理规 定进行风险补偿。
0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 “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 64号)
2、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湖南省融资 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1 〕 37号)
3、 《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23 ] 23号)
霸申请途径
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申报
(H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03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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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保费补贴
s适用对象
已纳入湖南省融资再担保体系,并与湖南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省再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
f支持措施
对单笔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含税)不高于 1%的常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金额的5%。给予担保费补贴;对“见贷即 保”等线上标准化批量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金额的2%。给予担保费补贴且每 家融资担保公司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单笔融资担保金额 500万元及以下的备案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免收再担保费;单笔融资担保金 额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备案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省 财政厅对减免部分给予适当补贴。
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承保时间计算,对中长期融资担保业务可分年申报, 按年度给予保费补贴;同一融资担保公司申报的单户多笔融资担保业务同一 时段内合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根据当年融资担保公司风险代偿补偿和保费补贴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对 符合条件的省直融资担保公司给予适当资本金补充。
d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 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1号)
2、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政策 性融资担保业务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湘财金〔2022〕36号)
3、 《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向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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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039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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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小微企业储濒险利修
9适用对象
银行机构
f支持措施
按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含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 行、外省在湘城商行、省内城商行、民营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分三类进 行考核。根据上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及增速、普惠型农户生产经营 性贷款余额及增速按4: 3: 2: 1的权重计算,考核评分高于同类型银行平均 水平的银行获得补助资格。
对获得补助资格的银行近三年发放的单户授信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 内的首贷、信用贷或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30%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贷款(不含融资担保 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纳入其他专项风险补偿机制的贷款,不含房地产业、 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 营平台类企业贷款),截至上年末确定为损失类(有法院出具的受理文书) 或已核销的,按贷款本金损失给予不超过50%比例的补偿,单个小微企业最 高补偿100万元。中长期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等,优先纳入风 险补偿范围。
0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SM进行办理
m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4257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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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硒权益抵质押融资响惟
s适用对象
合作银行机构
T支持措施
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由试点地区根据适度原则安 排本区域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省级财政按i:i的比例安排省级 补偿资金,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在单个试点地区的环境权益 贷款年末余额应不低于该试点区域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年末总额的10%。
合作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80%由省、试点区域风险补偿资金等比例进行 代偿。同一试点区域每家合作银行发放的单家企业贷款代偿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每家合作银行获得代偿总额不得超过该机构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 试点贷款余额的5%。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够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舰进行办理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4257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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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小额储松司风险利修
s适用对象
小额贷款公司
T支持措施
对上年度分类监管评级在B级以上、年度新增贷款总额超过注册资本 金、利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上年度贷款逾期超180天或者 确定为损失类(有法院出具的受理文书)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户 贷款,按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的10%给予风险补偿,单个小贷公司补偿资金 不超过100万元。
匂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舰进行办理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3102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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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曜
9适用对象
融资租赁公司
f支持措施
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购入工程机械设备作为租赁物,对我省中小微 企业开展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并发生坏账损失且不良率低于5%的,按 不超过实际坏账损失的30%、符合条件融资租赁业务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 偿;单个融资租赁公司补偿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23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舰进行办理
(H申请材料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4257省财政厅0731-85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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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s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
T支持措施
1、 对重点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贷户开辟快捷服务渠道,及时 响应、限时办结;对暂不符合融资条件的,按“一户一策”原则为其制定帮扶 方案,积极帮助完善贷款前置条件,及时跟进企业融资需求及满足情况。
2、 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增加信用贷款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期 限,加大信用贷款发放,重点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贷款需求。
3、 对制造业、科技、绿色等普惠小微贷款执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落实 小微企业有关账户服务、1EA民币转账汇款、银行卡刷卡等支付手续费降费政 身io
o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持续推进金融“暖春行动”着力提升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的通知》(长银发〔2022〕66号)
霸申请途径
银行网点柜台或线上申请
m申请材料
以银行具体要求为准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0731-84301842
荷支持私林资臓落户 叫湘YIS金小镇
9适用对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公募基金、持股平台、自有资金投资类企业等
C支持措施
1、 对注册在湘江基金小镇且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 基金,按首笔实缴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支基金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对从省外迁入或新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登记后按每家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 投资机构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纳入“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享 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医疗、项目支持等优惠政策。
3、 注册在湘江基金小镇并登记备案年检合格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或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对其投资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 中小企业等新兴及优势产业链项目,且持有股权期限超过6个月,根据所投 资企业成立时间长短分别给予补助,时间在5年(或60个月)以内,实际投 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时间在5年(或60个 月)以上,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补助。每 年单个股权投资类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湘江基金小镇发展的若干意见》(湘 政办发〔2021〕9号)
霸申请途径
投资机构资金奖补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
(H申请材料
根据申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731-82212179

命实施臓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舗 吧鹿州尝改革
9适用对象
贷款企业为注册地在湖南省各实施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
C支持措施
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利率参考放款日最近一期 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1年)以内; 对知识价值信用评级等级高的企业,银行应给予更大利率优惠;贷款期限一 般为1年(含1年)以内;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单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o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 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印发 < 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 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2〕49号)
够申请途径
向区域内的合作银行申请
(y申请材料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申请有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0731-8898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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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湖南爵游企业融资担保恥代偿臓
s适用对象
旅游企业范畴按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规定执 行,在湖南正常经营1年(含)以上的旅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 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三农“主体
f支持措施
1、 新发生的融资担保项目单户融资担保金额(担保合同约定的主债权 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流动资金贷款 可采用无还本续贷、展期等贷款政策;
2、 对于省再担保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再担保业务,由省级 及以上财政等部门单位及风补资金、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市县政府分别按 照50%、20%、20%、10%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3、 因授信总额限制未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备案但纳入省再担保公司 备案的再担保业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20%的风险分担由本办法设定的 风补资金承担。年度内风补资金补偿上限为融资担保公司本年度承保符合条 件的纳入省再担保公司备案业务累计总担保额的5%。
o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三 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64号)、《湖 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湖南省融资担保风险代偿 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1〕37号)
霸申请途径
见实施办法通知
(H申请材料
按要求提供
彳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文化和旅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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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开展民营企业^k续贷融资
9适用对象
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有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 强等符合贷款条件的民营企业
f支持措施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营企业,如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 求,可申请采取无还本续贷融资方式。
o政策依据
《湖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银行保险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湘银保监筹〔2018〕 142<)
霸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
(ijg)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和资业务
s适用对象
具有应收账款等权利的民营企业
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向能办理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业务的银行 申请办理,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d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 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3〕1号) 霸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828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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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北开展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
如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业务
9适用对象
具有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民营企业
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向能办理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 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办理。
d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 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3〕1号) 霸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828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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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s适用对象
具有标准仓单的民营企业
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向能办理标准仓单融资的银行申请办理,且在风 险可控情况下使用普通电子仓单融资。
d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 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3〕1号) 霸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828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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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开展林权抵押融资
s适用对象
具有林权的民营企业
O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向能办理林权抵押融资的银行申请办理。
o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 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3〕1号) 霸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828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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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开展大宗商品抵押融资
9适用对象
具有较强价值保障、较好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的大宗商品
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向能办理大宗商品抵押融资的银行申请办理。
o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 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3〕1号) 霸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H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828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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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R开展农机车、农用车、农副产品 四担保融资业务
9适用对象
具有农机车、农用车、农副产品的民营企业
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向能办理农机车、农用车、农副产品担保融资的 银行申请办理。
o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 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3〕1号) 零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828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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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牲畜、水产品等活体担保融资
9适用对象
具有牲畜、水产品等活体的民营企业
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向能办理牲畜、水产品等活体担保融资的银行申 请办理。
o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 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3〕1号) 霸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m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穿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828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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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展小额W:保证《^业务
9适用对象
民营企业
支持措施
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企业融 资提供保险增信服务。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短期出口保 险、中长期出口信用险、海外投资险,为民营出口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和 融资服务,支持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
O政策依据
《湖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银行保险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湘银保监筹〔2018〕 142<)
霸申请途径
向有资质的保险公司申请办理
(H申请材料
按照各保险公司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湖南银保监局0731-82830621
侖受疫觥响相关人群逾期麟 凹听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9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的四类人群
f支持措施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 住院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影响未能及 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 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 接入机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接入机构与信息主体进行 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o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 指导意见》(银办发〔2020〕40号)
霸申请途径
通过线下(营业网点)和线上(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多种渠道
(H申请材料
以各接入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0731-84301845
福关于印发金融业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
叫恢复发展切措施的通知
9适用对象
“白名单“文旅企业
f支持措施
1、 因地制宜打造文旅专营机构、专业支行,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 道”,优化审贷流程,完善资产评估方式,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推广景 区收益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质押贷款,加快对“白名单”企业的授 信和贷款投放。
2、 通过新发放贷款、展期或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支持文旅企 业抵御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相关人群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3、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每年安排不低于5皿乙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 度,引导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和配套自有资金向文旅企业发 放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各银行机构对文旅产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再贴现提供 绿色通道。
充分发挥债券、基金融资功能,拓宽文旅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d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 知》(银发〔2022〕165号)、《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文化和 旅游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银 发〔2022〕91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和文旅部门申请
. 申请材料
按要求提供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0731-84301014 省文化和旅游厅0731-8528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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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保障篇
@)完善地用地供应制度
9适用对象
工业企业
支持措施
1、 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根据产业生命周期、企业意向等,允许设 置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5种供应年期或“先租后让”。
2、 允许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及不动产登记。
3、 采取长期租赁的,租赁期间租金不调整的,可按不低于该宗地50年 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的,可按该宗地50年 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首期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周期不得低于 5年,以后各期租金标准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 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 O
4、 对于缩短供应年期或“先租后让”供应方式,企业用地成本相比最 高年期可大幅减少80%至34% o
o政策依据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湘 自然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 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彳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0731-8999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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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9适用对象
省级签约重点产业项目
支持措施
1、 对招商引资签约重点项目,符合工业项目入园区、化工项目入化工 园区的,纳入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实行“点对点”服务,省市县三级做 到专人负责、提前服务、即报即审、快批快办,列入省项目清单的“十大” 产业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补充耕地交易指标由省级统筹保障。
2、 扩大“周转用地”政策适用范围,允许产业综合体和租赁住房项目 申报使用“周转用地”。
3、 推进产业用地市场配置改革,继续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 租让结合等灵活供地模式,减轻企业用地成本。
4、 对招商引资签约的混合用途产业项目,出让地价可以按照各种用途 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综合评估;属于科技创新型和招商引资签约重点产 业项目的,可按照评估地价的70%拟定出让底价。
0政策依据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湘 自资办发〔2021〕126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服务保 障发展“六仗” 10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7号)
够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0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 0731-89991191 89991181
(122)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
s适用对象
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支持措施
对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 “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 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o政策依据
《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 (湘政办发〔2023〕4号)
够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可直接适用
m申请材料
无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 0731-89991065
(123)小微企业用电嶙“三零“服务
s适用对象
申请用电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
f支持措施
对申请用电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用电新装、增容实行 “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 设。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 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 )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办理
m申请材料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
2、 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穿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0731-85333529

@)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
9适用对象
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新装增容
f支持措施
按照安全、经济和实用的原则确定供电方案,并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 力,实行就近就便接入电网,减少用户投资。
負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 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办理
m申请材料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
2、 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3、 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0731-8533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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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简化用电嶙流程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C支持措施
1、 压缩报装时限,低压、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用电报装业务 供电企业办理环节分别在6个、22个、32个工作日内办结。
2、 对具备电力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承建的受电工程项目,提供 无差别并网服务。
負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 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办理
u申请材料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
2、 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3、 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仅高压用户)O
0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0731-8533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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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错峰生产
s适用对象
全省独立计量的企业用户
T支持措施
当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采用市场化措施引导企业错峰生产,发挥企业 负荷资源的市场价值,减轻电力缺口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试行)》(湘发改运行 〔2021〕761号)
霸申请途径
可通过电力需求响应管理平台办理
m申请材料
无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 0731-89991621
@提高企业用^a效率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O支持措施
用气报建5个工作日内办结,距离中压管道1千米范围内的,40个工作日 内完成施工并交付验收;距离中压管道1千米以外范围并具备供气条件的, 7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并交付验收。
0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6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燃气公司申请
(H申请材料
根据燃气部门报装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各地燃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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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
s适用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支持措施
省内用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 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 保险补贴。
0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 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 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属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 毕业证书)
g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 人社厅0731—849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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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企岫展mr培训给予补贴
s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学徒制培训,以中级技术工人、高级技术工人为培养 目标的,每年分别按6000元/人、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经当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列入学徒培养计划的,可按规定向企业预 支培养补贴资金总额的50%的培训补贴。
負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 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2〕19 号)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H申请材料
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咨询
彳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 0731-849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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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附技能等级认定试点
9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f支持措施
试点企业对本企业职工自主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对考核合格的职 工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0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湖南 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霸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表;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等 级认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认定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标准清单和题库情况 清单;专家、考评和督导人员相关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和岗位职责汇编;信息化管理系统、场地、设施设备情况清单和信用报告。
彳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 人社厅0731—84900479
@)创新民营企业职WW方式
9适用对象
民营企业
f支持措施
1、 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 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 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3、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 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可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
4、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未获得初级、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 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 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 年限超出2年、4年,直接申报参评(参考)中级、副高级职称。
o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 知》(人社厅发〔2020〕13号)
零申请途径
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 行业协会学会、或由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推荐
(H申请材料
申报职称所需要的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任 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职称评审表、个人述职报告、论文著作、获奖证 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
彳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 0731-849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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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申报省企业林中心
s适用对象
1、 在本省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 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 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 和效益显著;
3、 有较高研究开发投入强度,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 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4、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 低于1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 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5、 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f支持措施
享受省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政策。对省认定2年以上且特别优秀的省级企 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o政策依据
《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
零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0731—8999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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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省工醐究中心
9适用对象
1、 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 于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技术或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或省内一流水 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2、 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 环境和能力;
3、 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 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4、 具有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当具有工程设计、评 估或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
5、 具有完善的组建章程、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 管理制度。
f支持措施
享受省工程研究中心相关政策
O政策依据
《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规〔2021〕548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m申请材料
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真实性承诺函
/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0731—8999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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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双创示醐地
9适用对象
创新、创业企业
O支持措施
享受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相关政策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 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3号)
够申请途径
向企业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按文修求提供相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 0731-899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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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R—2023—0100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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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
通知
湘政办发〔202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
各直属机构:
《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
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 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
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围绕稳增 长、稳就业、稳物价,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 整体好转,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消费恢复升级
1. 加大促消费活动和消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联合金融 机构、平台企业发放消费券,鼓励长沙等有条件的地区发放 数字人民币红包,省级统筹相关资金按各市州实际支出的30% 给予补贴,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省级统筹相关资金对重点 困难群体发放惠民促销券。全省各单位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和 标准以多场景多用途消费卡形式发放年度工会福利费。降低 银行账户服务收费,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取消部分 票据业务收费,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省商务厅、省总 工会、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
2. 加大对重点领域消费的支持引导。延续实施新能源车 置换补贴,带动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 产量突破100万辆。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 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 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 5000元资金补贴,补贴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安排。省级 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消费 活动,由省级层面统筹安排资金按市州实际支出给予适当补 贴。对于纳税入统的年经销额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速达10%以 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二手车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 最高可奖励100万元。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广智 慧税控监管,省级层面统筹相关资金按市州实际支出给予补 贴。发放文旅消费券,省级层面统筹相关资金对举办文旅宣 传营销活动给予适当补贴,对引客来湘的省内旅行社按相关 标准给予奖补,支持航空旅游营销活动,对承办第二届旅游 发展大会的市州给予项目资金支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3. 加快推进新消费场景和平台创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试点,支持长沙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带动其他市州建设 区域性消费中心。对有新评定为省级(含)以上示范步行街、 智慧商圈的市州给予奖补,最高可奖补100万元。对有新评定 为省级以上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含文旅)的市州给予奖补, 最高可奖补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奖励 100万元、8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数字商务集聚区的给予 一次性奖励,最高可奖励60万元。(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 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大对商贸企业和品牌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商贸流通 领域市场主体,对年度零售额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且销售 额过2000万元的限上法人单位给予奖励,最高可达到10万 元。对在湖南省注册且年网络交易额首次超过10。亿元的线上 批发零售企业,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税收贡献的50%给予一次 性奖励,最高可奖励100万元。对在省内设立中国(内地)首 店、湖南首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给予落户奖励。争 取2023年在湖南开设免税店。对2023年新获批“中华老字 号”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对以会展服务为 主营业务(不含工程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的 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大力实施湖南品牌建设工程,支持开 展品牌营销推广活动,促进品牌消费。(省商务厅、省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持投资稳定増长
5.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设立省级招商引资母基金及产业 链招商子基金。对“三类500强”企业来湘设立集团总部、 世界50。强企业来湘设立中国区总部的,按“一事一议”给予 支持。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予1000 万元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并有税收贡献 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返乡创业、创新创业的市场主 体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 和补短板的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省商务厅、省农业农 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证 监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 责分工负责)
6.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纳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清 单的项目用地,由省级统筹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符合条 件的重大项目,如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无法在市域范围内补 足,可在省域范围内补划。优化提升用地、用林审批效率。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亿元以上、专项债券1300亿元以上, 支持公共服务、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设立总 量1500亿元的第三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支持重大项目建 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 境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 长沙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对纳入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清 单、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 具等项目,尚未落地的,组建专班实行全流程、全周期跟踪 指导服务。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安排3000万元前期工作经 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 项目前期工作。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 中安排1800万元,对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高、开(竣)工率高 的市州和县市区给予奖励,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 申报中予以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 资源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8. 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持续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 置,争取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 资产。对省内原始权益人发行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推荐至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给予原始权益人200万元的前期工作费用 补助资金,将基础设施REITs产业有关咨询服务纳入政府购买 服务指导性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 稳定房地产领域投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 材料供应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贷 款等存量融资展期政策,帮助企业缓解短期偿债压力。用足 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鼓 励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参与 省内风险房地产企业的资产处置、项目并购。探索城市更新 等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用足用好住房租赁政策,可利用住房 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 房,满足各类群体租赁住房需求。出台政策 吸引外地人口落 户和安居、促进二手房交易、消化现房。争取各类房地产市 场改革试点落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 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
三、推动外贸扩容提质
10. 支持外贸企业抢单拓市。探索开设商务活动出入境专 门服务窗口,加快办理外贸业务人员出境参加商务活动审 批。支持国际客货运航线开通或复航。支持外贸企业通过实 地参展、线上参展、代参展等方式赴境外参展,对企业参加 重点境外展会展位费按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发挥出口信用保 险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费和融资支持力度。设立汇率避险 产品风险补偿金,对准入企业实施“两免一补一优惠”政 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外贸信贷投放规模,对外贸供应链平 台为服务产业发展需求而产生的贸易项下融资贷款利息,按 照50%的标准给予贴息支持,最高可补贴200万元。支持高新 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贸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省政府外事办、省商务厅、进出口银行湖南分行、人民银行 长沙中心支行、中信保湖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鼓励外贸业态创新发展。设立市场采购贸易风险补 偿金。支持培育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 带、产业园、孵化中心、集货仓和公共海外仓。对符合条 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带,最高可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符合条 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最高可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省级公 共海外仓给予首年最高60万元/个、后两年每年最高30万元/ 个的支持,单个企业三年累计支持最高可达到50。万元。优化 跨境电商资金收付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银行参照支付机构开 展跨境电商外汇业务。(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 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开放平台赋能增效。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 略,全国首创并被国家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作出主 要贡献的单位每项最高可奖励500万元。支持省内具备条件的 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片区开展协同联动,分批建设协同联动 区。省级层面整合项目资金支持五大国际物流通道和货运集 结中心建设、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对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成 效明显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延长支持年限。(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产业动能
13. 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继续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发 布“湖南制造业10。强企业”榜单,从榜单发布的第二年起, 对新晋榜单且营业收入、税收贡献增幅均超过10%的企业,给 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00万元。组织实施“智赋万企”行动, 支持打造一批数字领航企业,对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 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项目 企业最高可奖励100万元;支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车间创 建,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最高可奖励100万元;对智能制造标 杆车间最高可奖励5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的申报主体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 示范企业(平台、项目),按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档次给 予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三 年最高可给予600万元奖补支持。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 息、软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 业百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湖南股交所科技创新专 板、“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对已在 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对科创 板上市企业再奖励100万元。对收购省外上市控制权并将注册 地迁至我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落实企业研发分类奖补政策, 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 可达到1000万元。落实好国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 首轮次、首套件”(以下简称“五首”)产品奖励政策,对符 合条件的“五首”产品给予售后或研发奖励。对新认定的国 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制造业 关键产品“揭榜挂帅”的项目,按不超过企业实际项目研发 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对当年验收竣工投 产的“100个产品创新强基项目”,给予10。万元左右的竣工奖 励。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和经营管理模 式创新。扩大科技人才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科技创 新人才项目经费最高可按20%对个人生活进行补助(重大人才 项目按协议确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工程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完 善产业链供应链,对省外(含境外)来湘投资企业,一个年度 内实际到位资金达到2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的工程机械等优
势产业补链延链项目,按其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比例给予奖 励。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贡献增量奖补政策。开 展原材料、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对当年认定 的“三品”标杆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0万元。对创建 为国家级和省级的产业集群,按相关政策予以奖励。支持电 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等新兴产业发展,由省级统 筹推进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在财政资金申报、银 行贷款、用地、用能等方面优先保障。对在省内新建研发中 心且项目总投资超过2亿元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整车 生产企业,按项目实际研发设备、设施投入的10%予以支 持。支持大健康、通用航空等产业发展,按规定放宽大健康 相关行业准入,发挥好通用航空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支持“五好”园区建设。省级层面统筹安排资金, 对省级认定的国际政府间合作园区,奖励500万元;对新升级 为国家级园区的省级园区,奖励5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园区科 技孵化、现代物流、产融合作平台,最高可奖励200万元;对 综评在全国和中部地区排名双进位的园区,根据进位幅度和 全国及中部排名情况,最高可奖励500万元;对评为全省“开 放十强”的省级以上园区奖励200万元。从省预算内基建投资 中安排2000万元,对在“五好”园区建设中表现突 出的给 予奖励。对亩均税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园区优先支持调区 扩区。支持引导各类园区盘活闲置土地和厂房,用于产业发 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按 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力帮扶实体经济
17.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 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 2年。继续组织企业申报2023年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 各项贷款增速。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有延期需求的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 过无还本续贷、还旧借新等方式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省财政 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 鼓励市州和县市区对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 保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积极支持科技金融、普 惠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创新,为推动经 济运行整体好转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人民银行长沙中 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省财政 厅、省 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 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 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 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 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 至2024年12月31日。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 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延续实施用水用电用气“欠费 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通 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 中的份额。(省 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助力企业稳岗拓岗。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 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 后,原规定的6个月内缴清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延长至2023 年12月31日前予以缴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采取 一次性、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 间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招 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 保险补贴。定期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组织开展就 业对接活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 工负责)
20. 加强用能和物流保障。加快能源项目建设。新增煤 电项目供应能力400万千瓦以上。开工建设一批风电和光伏 发电项目。加快建设“宁电入湘”特高压直流工程。积极争 取冬夏高峰期外电按最大能力送湘。优化电力负荷管理,全 力保障企业用电需求。积极争取天然气合同量增长5%以上, 加快建设一批储气设施,全力保障企业用气需求。持续深化 水电气价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进物流优化提升和降 本增效,省级层面整合相关资金支持国内航空货运、网络货 运、多式联运发展,加强物流枢纽、冷链物流基地等基础设 施建设,扩大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范围,持续降低企业 物流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 供销合作总社、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 日。本措施中有明确期限规定和国家及本省出台相关文件另 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 任主体,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着力 推动政策落实兑现,着力改进政府服务,着力营造亲清政商 关系,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 行整体好转,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开好局起 好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