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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5-00676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5-04-01
名称: 关于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两断三清”问题的整改销号的公示
文号 :    
关于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两断三清”问题的整改销号的公示
  • 2025-04-01 16:38
  • 来源: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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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均指出我省铸造行业存在落后产能及环境污染问题,对该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两断三清”问题的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均指出我省铸造行业存在落后产能及环境污染问题2023年12月2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致函永州市工信局《关于开展蓝山县铸造企业情况摸底推动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全省整改工作“一盘棋”,推动铸造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销号,防止嘉禾县已关停整改的铸造企业向外转移蔓延,并要求开展全面摸排和自查自纠。督察发现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嘉禾县永盛铸造厂)2021年已被嘉禾县列为关闭退出类企业,并完成了“两断三清”,但2022年4月25日该公司于原址上重新在蓝山县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直至督察进驻交办后,永州市工信局才会同蓝山县对该公司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我县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参照省级层面问题销号程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蓝山县科工局。联系电话:0746-2213525;地址:湖南省蓝山县新建路209号。

蓝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02日

一、反馈问题

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均指出我省铸造行业存在落后产能及环境污染问题。2023年12月2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致函永州市工信局《关于开展蓝山县铸造企业情况摸底推动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全省整改工作“一盘棋”,推动铸造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销号,防止嘉禾县已关停整改的铸造企业向外转移蔓延,并要求开展全面摸排和自查自纠。督察发现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嘉禾县永盛铸造厂)2021年已被嘉禾县列为关闭退出类企业,并完成了“两断三清”,但2022年4月25日该公司于原址上重新在蓝山县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直至督察进驻交办后,永州市工信局才会同蓝山县对该公司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

二、整改目标

铸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到位,合法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依规撤销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完成时限:20241231日)

(二)依法依规督促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实施两断三清,自行拆除供电设备、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等设施和设备。(完成时限:20241231日)

(三)全面排查整治。对蓝山县铸造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核实有无嘉禾县已关停整改的铸造企业向蓝山县转移蔓延的情况,对核实发现的铸造企业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设备、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坚决遏制企业转移。(完成时限:2025331日)

(四)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铸造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违规生产、污染环境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完成时限:2025331日)

(五)完善长效机制。建立铸造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产生。(长期坚持)

(六)追责问责情况。现阶段随着铭祥鑫案件调查的持续深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进一步精准认定各责任人责任大小,研究制定后续具体处理方案。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依法依规撤销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完成时限:20241231日)

1.完成撤销该公司营业执照工作。2024年3月16日,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向蓝山县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申请撤销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主体登记。经蓝山县行政审批局调查,于2024年3月18日作出公司撤销登记决定。肖志华不服该撤销登记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案因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道县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蓝山县行政审批局在复核“撤销登记决定”时,发现该撤销登记决定在程序上存在违法,遂于2024年9月6日作出撤销“撤销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决定”的行政撤销决定,恢复了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市场主体资格。事后因市场主体登记职能划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3日,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又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撤销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的申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月14日予以受理,并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决定撤销该公司营业执照,并于2025年2月19日发布公告,公告期30日视为送达。

2.完成该公司环评批复撤销和排污许可证注销工作一是该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蓝环评[2023]14号。2024年3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作出了撤销该公司环评批复的决定。二是经核查,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在申办营业执照和项目备案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已被蓝山县撤销设立登记,属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情形,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于2024年4月10日予以公告注销。

(二)依法依规督促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实施两断三清,自行拆除供电设备、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等设施和设备。(完成时限:20241231日)2024321日,我县组织相关乡镇部门现场督促该公司拆除供电设备、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等设施和设备,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工作,并已于当月底完成。

(三)全面排查整治。对蓝山县铸造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核实有无嘉禾县已关停整改的铸造企业向蓝山县转移蔓延的情况,对核实发现的铸造企业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设备、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坚决遏制企业转移。(完成时限:2025331日)近些年来,蓝山县对于铸造企业的设立准入,都是严格按照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铸造企业规范条件》及环保等相关政策的要求执行的,蓝山县从来没有组织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去嘉禾县招募铸造相关企业来蓝落户建厂,更没有接纳嘉禾县应关停整改的铸造企业落户到蓝山县。2024年3月,我县对蓝山县铸造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核实有无嘉禾县已关停整改的铸造企业向蓝山县转移蔓延的情况,此外共有铸造企业36家,均无嘉禾县已关停整改的铸造企业向蓝山县转移蔓延的情况

(四)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铸造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违规生产、污染环境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完成时限:2025331日)20243月中下旬以来,我县坚持加强对铸造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违规生产、污染环境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实施铸造企业“一企一策”管理,进行“三个一批”  类型划分,转型升级32家。对蓝山县安雄盛机械有限公司、蓝山县恒盛荣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县荣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蓝山县裕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铸造企业进行关停退出处理。

(五)完善长效机制。建立铸造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产生。(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铸造行业的准入标准,明确在环保、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新申请进入铸造行业的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标准进行审核,从源头上把控企业质量。同时,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长期经营不善的铸造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清退,促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各部门将涉及铸造企业的审批、监管、处罚等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定期召开部门间的协调会议,针对铸造行业环保、安全等突出问题进行沟通与研讨,形成协同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空白与重叠,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环保及其他问题的产生。

六)调查处理实施。随着案件调查的持续深入,将根据新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铭祥鑫案件”发生后,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调查工作组,全面深入开展调查工作,以查明事件真相,厘清各方责任。目前,案件尚在调查审理过程中,虽未最终结案,但已针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关性处理措施,进一步精准认定各责任人责任大小,研究制定后续具体处理方案。对于违纪违规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附件:蓝山铸造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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