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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667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饭菜口味好、新鲜、份量足、卫生,每天都吃得很开心、满意。”12月13日,刚就餐完踏出食堂的蓝山职业中专“美发七班”学生李思琴满脸笑容地夸奖着。蓝山全县中小学生在校就餐有52662人,今年该县把“校园餐”列为“一号民生工程”,采取多项举措不断提高“校园餐”质量,使全县中小学生吃上更加满意、放心、营养健康的“幸福餐”。
蓝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园餐”这项民生工作,制定出台《蓝山县党政班子成员示范引领包保中小学“校园餐”工作制度》,明确18名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教育局班子成员搭配,分别负责18所学校“校园餐”监督工作。县里组建“校园餐”整治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出台《蓝山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学校食堂经费、供餐管理、学生负担、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环境卫生等七大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排查。实行“地毯式”自查、“针对性”抽查、“无遗漏”排查、专项审计、交叉检查等多项举措,进一步织密学校“校园餐”的“防护网”。
加强“校园餐”学校内部把关,加大硬件投入,不断改善师生就餐条件。学校负责人坚持“一周一陪”、学校老师坚持“一天一陪”、鼓励家长代表参与食堂监管等,加大监督力度,切切实实提高“校园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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