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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3-07
名称: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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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2-03-07 16:49
  • 来源: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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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以建设法治交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构建和谐交通为导向,为实现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本年度对4个二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县级权力事项由2019年的222项调整为220项。

2、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分别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实行动态化管理,开展4次双随机抽取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在网上公开执法检査情况。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无法外设定许可、收费、罚款等权力情况。

3、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以来,及时衔接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配合做好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经梳理,行政职权共计7220项,即: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17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四是全面开展“七个一”清单清理工作。根据《蓝山县2019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蓝政办通〔20197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我局网上办理事项20项、当场办理事项2项、承诺办理事项20项、限时办理事项20项、从严监管事项197项,共计259项。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省厅出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本年度未涉及交通重点工程、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蓝山律师事务所为交通运输局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以司法局为主,建立法学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审查、起草各类合同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交通运输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对工勤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单位人员持有执法证等情况进行清理,完成清理工勤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32人,调离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持有执法证2人。

2、完善执法平台信息录入。及时完善录入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中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等基本要素信息的录入。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县的机构改革方案,交通运输局20219月底完成机构并转,及时调整执法队伍,执法大队编制86人。为全面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依法行政的准确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五部令,在启用新文书以后,我局执法大队聘请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2次,坚持每月利用两天时间组织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内容,每年对职工法律常识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四)依法行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截止到12月底,2021年以来,累计组成综合督查检查组268组次,检查企业139家,巡查营运道路、在建施工项目596条次,发现隐患58条,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隐患全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所有问题全部整改闭环销号,目前排查出的道路隐患36条,整改36条,整改率100%。现阶段蓝山县交通运输局已完成上级部门督查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局机关对局属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按照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各单位、各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自纠整改。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整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为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伤亡报告。

2、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蓝山县交通运输局围绕宣传教育、线索摸排、“三书一函”“六清行动”和重点行业整治等阶段性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既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又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效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阶段工作任务。我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从2021年共出动检查车辆42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209人次,检查客运车1389辆次,检查货运车1295辆次,查出非法营运172起,查处违法违规车辆300辆次,处罚金额:1179700万元。

3、扎实开展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一是交通系统制定展板共10块摆放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门头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毒标语共计6条;组织局属各单位、各企业工作人员召开了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2021年宣传会,并邀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警官进行禁毒知识讲座;各企业在办公场所张贴禁毒宣传标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宣传学习,切实筑牢“识毒、防毒、拒毒”防线,形成人人远离毒品、人人抵制毒品、人人参与禁毒宣传活动工作。二是抓住“清明节”“端午节”“6.26”国际禁毒日“国庆节”等节假日人流高峰,各客运站在售票大厅LED大屏、候车室条屏滚动播放禁毒视频、标语,张贴禁毒宣传海报,不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禁毒氛围,充分利用客车车载视频播放《阳光下的救赎》、《爱在人间》、《明天》《春殇.日出》等禁毒教育片,让外出务工人员、回家探亲人员了解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他们对毒品的防范意识,自觉杜绝远离毒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保证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在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汽车播放禁毒知识,宣传毒品危害知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不定期向营运车辆发送禁毒温馨提示,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及广大乘客的毒品防范意识,及参与禁毒“大扫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进一步了解禁毒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在脱贫攻坚普查中,我局把脱贫攻坚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兴隆乡大沟村、青杠村、果木村的田间地头、寨邻院坝以及家庭中宣传禁毒三年“大扫除”工作,提高当地老百姓的识毒、防毒意识。五是组织交通系统关注湖南禁毒公众号、抖音号点赞并转发蓝山县禁毒宣传教育视频12条以及2021年湖南禁毒满意度专项测评APP调查问卷20余份。

(五)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做好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100余人进行“法宣在线”学习;在8月下旬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网上测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做好本单位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结合部门特点,选树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同时,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由于受疫情影响,“6.26”国家禁毒宣传日等人员聚集宣传活动取消,充分发挥影视报刊、宣传牌()等传统阵地,开拓QQ、短信、微信、快手、抖音等公众平台进行网络宣传。

2、加强法治交流和信息报送。适时召开全系统法制工作者经验交流会,广泛听取各执法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对涌现出的亮点经验、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市县有关部门,得以在刊物、广播、电视、公众微信等媒体推广。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主动完成工作的意识不强。

(二)工作力量薄弱。一是在编在岗人员不足。实际在岗人员数远远小于目前核定的编制数。二是经费不足。影响了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达不到应培训的要求,知识更新慢,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实现行业管理与社会发展同步有差距。三是执法环境尚待改善。行政权力干预等人治因素的干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处罚因人而异的现象依然存在。经费紧张,基层站的建立、执法装备(车辆、摄像器材、电脑、办公用品等)的配备和福利待遇等未得到完全解决皆不同程度影响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四是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法治工作人员总量不足,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缺少法学专业的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再深化,责任再细化。二是牢固树立强烈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调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在全局营造依法办理一切事务、依法行使权力、依法便民、利民、为民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是让监督形成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三)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提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一是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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