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126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关于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 货运、出租汽车经营等违法行为,严查“黑车”“拼车”“顺风车” 等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利用微信群、QQ群、抖音等网络平台招客揽客的非法营运行为。
二、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路面巡查+科技监控+群众举报”立体执法,在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设置执勤点,利用智能监控
系统实时筛查可疑车辆。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将通过媒体曝光,并纳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车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查处。
1.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客运经营;
2.汽车租赁公司以租赁名义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3.客运班线车辆超员超载、不按核定线路行驶、违规揽客;
4.网约车平台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派单,或提供“换客、补客”等违规服务;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