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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4-01151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11
名称: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5号)
文号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5号)
  • 2024-01-11 11:08
  • 来源: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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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3年12月2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

《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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