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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5-00514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5-01-26
名称: 蓝山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蓝山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6 16:04
  • 来源: 蓝山县公安局
  • 作者:龙波
  •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蓝山县公安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shan.gov.cn/)上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蓝山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蓝山大道蓝山县公安局,邮编:425800;电话:0746-2213228,电子邮箱:yzlsgaj_228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蓝山县公安局在蓝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9114条,其中发布机构信息3工作动态45通知公告9056(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策法规5规划计划3信息公开年报2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蓝山县公安局尚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凡属蓝山县公安局管理的事项都已全部公开。我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信用永州平台和“蓝山公安”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和权限。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工作措施,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强化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单位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QQ群等新兴信息渠道,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我局由督察大队对各职能所队开展专项督察,要求各所队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殊,对影响群众生活的项目依法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5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完善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在工作上安排专人专职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行政执法、许可等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官方微博、微信、论坛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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