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32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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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蓝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蓝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蓝发改投【2020】110号文,关于蓝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蓝发改投【2020】60号文 ,项目业主为 蓝山县公安局 ,主要建设内容 蓝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地下管网铺设、水电安装、绿化、室外铺装、围墙建设等 ,项目总投资为 约人民币5527628.52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蓝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
1.2.2 建设地点: 蓝山县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人民币5527628.52元,主要建设地下管网铺设、水电安装、绿化、室外铺装、围墙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1.3 工期要求: 总工期180天(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 蓝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地下管网铺设、水电安装、绿化、室外铺装、围墙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
1.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保修;
1.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以上(含中级) 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04 月 14 日09 时30 分。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用户登录下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4 月 14 日10 时 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46-2225994 。
9.其它
9.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2 本项目招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咨询联系方式:13962228303 QQ:842258329。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咨询联系方式:17708486488 QQ:1173895281。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6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非招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法定情形外不允许更换人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蓝山县公安局 ;
地 址: 蓝山县塔峰镇环城路113号 ;
联 系 人: 朱积骥 ;
电 话: 13974674197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瑞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352号 ;
联 系 人: 莫旭叶 ;
电 话: 15807480492 ;
传 真: / ;
邮 箱: 92995367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