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52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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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重要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持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成立了由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龙庆锋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形成了党总支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支部书记和股室队负责人具体抓,各负其责、上下共责的整改体系、责任体系。
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龙庆锋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照《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第级巡察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现问题清单》,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落实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表》。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6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材料审核会议1次,亲自参与重要环节协调4次、重要问题督办2次,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沿着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截止2025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4件,已办结4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方面
1.问题1:理论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第一议题”制度,明确专人协助主要领导抓“第一议题”。巡察反馈以来,大队党总支召开班子会议10次,均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二是对学习应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提升思想认识,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制定印发《党员学习制度》,由支委会负责对党员日常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问题2:宗旨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主管部门,增加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位700余个。出台交通管理便民服务举措,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对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不影响交通的,15分钟内只采取发送“提醒短信”、放置“温馨提示”等方式进行劝导,不作处罚。夜间19时至次日凌晨4点,在不影响交通情况下,机动车沿非严管街道路两侧有序停放的,不作处罚。积极推进城区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全面落实“护学岗”、“护校岗”,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等举措,城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得到显著改善。二是车管大厅设立“一窗通办”窗口,业务实现内部流转,所有车驾管业务均可实现“一窗办结”。简化轻微事故处理,推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APP,实现线上受理、线上指导、即时办结,让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三是升级科目一考场,购买30台嵌入式触摸考台替换老旧电脑,对网线设备进行全面更换,提升考试效率。科目一考场升级后未再发生因电脑设备等因素导致考生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四是协调主管部门启用蓝山大道与南平路地下通道,实现人车分离,从根子上解决了行人无法在一次路波中完整通行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红绿灯配时调研排查制度》。对城区红绿灯、国道红绿灯配时开展全面调研排查,对其中蓝山大道、东方大道等6处不合理的红绿灯配时进行了优化。
3.问题3:履行核心职能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完成关于县城中心城区对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禁行管理措施的听证、公平性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通告》实施,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同步跟进。二是通过持续深化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全面加强交通安全“七进”宣传等基础性工作,蓝山县2024年万车、万人死亡率较上年实现“双下降”。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对蓝山大道辅道车辆逆行顽瘴痼疾开展常态化整治。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和深入附近单位、校园、村组宣传,每半月定期发布交通违法曝光视频,使广大市民认识到车辆逆行的巨大危害,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截至目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蓝山大道辅道车辆逆行现象已基本得到根治。
4.问题4: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由大队法制部门每月对一线执法部门民辅警执法记录仪音视频关联情况进行通报。巡察反馈以来,一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音视频关联均达到执法要求。二是对两起行政复议案执法民警予以通报批评。制定印发《大队法制业务培训计划》,年内分期分批培训民辅警80余人次。2024年下半年,县人民政府受理交通执法行政复议案件较上半年8件下降300%。
5.问题5:台账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涉案财务(车辆)信息登记录入工作培训,制定健全了涉案财务(车辆)信息录入要素,整改完善了台账缺失信息。明确由大队法制员负责对涉案财务(车辆)信息录入进行常态化抽查,确保涉案财务(车辆)管理台账准确无误。二是规范完善《安宣室交通事故处理登记本及归档台账》管理,做到台账上登记案件信息要素齐全。根据交通事故档案管理要求,由安宣室指定专人监督检查一般程序事故、简易程序事故分类归档工作。截至目前,2024年已结案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事故案卷归档工作均已全部完成。三是对在台账登记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民警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全面梳理排查《查获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台账》,对台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6.问题6:现场执法存在以罚代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2起货车超载案执法民警予以通报批评。组织民辅警学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货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工作指引(试行)》,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评查活动,以案促改。组织对新旧财政局进口道路机动车禁停标识进行整改,新增禁停标志、标牌2块。举一反三,对城区其他道路禁停标识开展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了整改,新增道路禁停标志3处(块)。
7.问题7:案件办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案件承办民警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案件执法质量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安宣室相关民警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全室民警学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增强民辅警执法办案程序意识。三是由分管领导对安宣室相关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对巡察反馈问题安宣室已组织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印发《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核制度》,明确由大队法制员严把案件审核关,确保执法质量。
8.问题8: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主体责任。7月10日、12月16日大队党总支先后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前半年工作,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2024年度大队《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员干部及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处置能力。对群众通过县长邮箱、《红网》百姓呼声、信访渠道、12345政府热线、新媒体平台反映诉求均及时核查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解决群众关切,2024年大队落实首违不罚1904起,让群众感受到蓝山交警柔性执法的温度。
9.问题9:针对“交通管理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4月29日,大队组织学习了《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和市交警支队信息报送相关文件,通报有关事故信息倒流问题。会上,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作了自我批评。通过深刻吸取教训,提升了对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性、准确性、重要性认识。5月6日大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信息报送失职问责制度》。
10.问题10:酒醉驾案件涉及中共党员身份的未及时报送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内,对漏报4名中共党员醉驾案违纪违法线索已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信息补报。对相关失责部门及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大队、各股室队组织学习《查处涉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工作规定》,并明确由各执法办案部门对违法人员涉党员、公职人员身份进行调查甄别,由人事监察股汇总核查后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门报送,对失责人员严格追责问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问题1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7月2日、12月9日分别召开大队党总支(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大队班子集体责任、党总支书记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组织股室队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民警职工签订《廉洁从警承诺书》,层层压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二是7月20日,召开全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集中收看警示片《铁纪强警》,通报学习全省、全市公安机关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和本单位近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会后大队班子成员、股室队负责人撰写了警示教育心得,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12.问题12: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平台相关文件精神,转发政府采购平台相关文件,并抓好贯彻执行。会议明确建立由办公室执行平台采买、人事监察股负责监督的良性机制。二是食堂屋檐瓦修缮工程款和大队慰问因公受伤人员慰问费,办公室已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整改到位,补充完善了工程款合同和领款凭证。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三中队洗车费和电费打款给中队工作人员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修订完善《大队报账支付制度》,规范今后财务报账支付。四是制定印发《大队执法设备报修审批制度》和执勤执法设备报修审批表模板,对执法设备保修严格执行股室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制度。五是由主要领导对江华行动带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对2021年9月在江华定点清查参与人员将报取的伙食补助进行了清退清缴,违规款项已上缴财政专户。六是修订完善《大队食堂管理制度》,2024年9月起大队食堂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单独建账,收支两条线管理。
13.问题13:执行财政纪律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期间交办的“油卡管理不到位、私车公养现象”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清退违规资金并上缴财政专户。对涉及“私车公养”辅警予以通报批评,并降低一级工资。对“油卡管理不到位”的相关室队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举一反三,在队内开展了“油卡管理不到位、私车公养现象”自查自纠,未再发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修订完善《大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油卡使用管理和监管。
(三)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4.问题1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8月5日,印发大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方予走采购、报账流程。二是巡察指出非班子成员参与了讨论并表决,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制定印发《党政班子议事规则》,明确班子会议表决人员范围,杜绝非班子成员参与表态的情况。巡察反馈以来,所有议题均无非班子成员参与表态。三是制定印发《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健全议题会议讨论表决流程,用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落实。
15.问题15:选人用人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5日,大队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基层落实方面)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对选人用人重要性认识,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制定印发大队《“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大队领导班子在进行“三重一大”决策时的“回避情形”及责任追究。二是开展警务保障专题调研,提出解决当前警力不足问题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已呈送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政府。同时,制定印发《机关警力下沉基层支援工作实施方案》,节假日和双休日机关警力下沉支援基层中队开展执勤执法、法治宣传等工作,缓解现阶段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状况。
16.问题16: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大队《2024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总支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责任、党总支委员责任、支部书记责任及党务工作者责任,做到各层级责任明确。分别于7月12日、12月20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党建工作。二是机关第二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支部工作手册与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出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重新撰写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三是机关第二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支委会班子成员支部在组织生活上作了自我批评。对新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党员,支委会按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要求均在一个月内及时派人进行谈话。四是基层党组织加强与辅警党员所在村(社区)支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辅警党员在村(社区)支部参与学习、党费交纳等情况,同时要求所有党组织关系不在大队的辅警党员列席所属支部的“三会一课”。
17.问题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巡察反馈问题已限时整改到位。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完成了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召开支部会议取消2022年、2023年度民主评议4名党员优秀等次。修订完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制度抓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各支部委员、党务相关工作者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会2次,参加培训人员14人次。三是2名班子成员对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作了书面补充说明,由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存档。今后,主要领导严格按照上级民主生活会要求,做好班子成员个人检查材料审核工作。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大队党总支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巡察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善始善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好做实,切实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扎实开展“政治建警”主题系列实践活动,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问题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工作,需长期坚持,紧盯不放,防止反弹,要明确责任股室队、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三)认真抓好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为推动新时代蓝山公安交通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2269427;电子邮箱:2308605989@qq.com。
中共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