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270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3-03
名称: 关于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示
文号 :    
关于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示
  • 2021-03-03 11:39
  • 来源: 蓝山县公安局
  • 作者:
  •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限制事故易发路段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自20213月8日零时起新启动电子监控系统对违停、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大型货车违反限行规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 启用时间:20213月8日零时。

二、 设备位置:湘粤南路(湘粤路与城东路交叉路口至湘粤路与塔峰路交叉路口)。

三、大型货车限行时间:6:00-20:00。

、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3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