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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224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9-23
名称: 【主动公开】关于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    
【主动公开】关于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2020-09-23 08:13
  • 来源: 蓝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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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公安局对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现将清理结果进行公示。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经梳理,2012年以来,公安局未发布过规范性文件。

蓝山县公安局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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