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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125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11-13
名称: 蓝山公安:“阳光警务 亮证上岗”助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文号 :    
蓝山公安:“阳光警务 亮证上岗”助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 2020-11-13 15:45
  • 来源: 蓝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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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上午,永州市公安机关以视频连线方式同步举行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阳光警务·亮证上岗”启动仪式,主会场设东安县,其他11个区县分别设分会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车丽华在主会场出席仪式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许金善主持。蓝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秦波在蓝山分会场参加启动仪式。



   

永州市公安机关推行“阳光警务·亮证上岗”,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创建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州、法治永州的重要举措,也是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民警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车丽华同志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亮证上岗、阳光执法执勤服务,要从自己带头、从市公安局党委做起,在工作时间和执法执勤活动中,全警一律亮证上岗,公开亮身份、亮底气、亮形象、亮责任、亮担当,主动将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车丽华同志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通过“阳光警务·亮证上岗”,教育引导全警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以全市公安机关警情现场处置与日常执法执勤“一规范一指南”为教材,开展更多“教科书式”执法培训,鼓励更多民警参加执法考证队伍,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要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执法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监督,让“阳光警务·亮证上岗”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要把“阳光警务·亮证上岗”纳入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重要内容,与执法顽瘴痼疾整治紧密结合,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要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治智慧,筑牢法治底线主动适应“聚光灯”“麦克风”下的执法环境,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既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坚持执法谦抑、注重效果,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秦波同志要求,要以“阳光警务亮证上岗”为着力点,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与业务工作,对公安队伍来一场革命性的锻造和重塑,努力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形象发生根本性变化,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展示我县公安良好形象和平安建设成果做出积极贡献。

仪式中,民警及特邀监督员代表进行表态发言。随后,参加启动仪式的特邀监督员上台向县公安局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发放《永州市公安机关警情现场处置与日常执法执勤操作规范》《警情现场处置与日常执法执行操作指南》。



其中,特邀监督员代表,同时也是全国人大代表的廖仁旺表示:“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将时刻保持民声在线、监督在位,紧紧围绕“阳光警务亮证上岗”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作,边反馈、边总结、边督促,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制度,让特邀监督员成为落地见效的催化剂。”

仪式结束后,民警代表们纷纷表示,作为蓝山公安的一名公安民警,今后更会时刻将民警的一言一行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让社会更和谐、法治更完美、人民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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