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16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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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2021年预算报表编报说明
一、蓝山县发改局机构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负责提出全县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全县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财
政、金融的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
协调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
(四)负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意见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建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贯彻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措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
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制定统筹促进、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意见措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负责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意见措施,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
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负责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相互衔接,组
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全县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负责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研究拟订
全县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会和价格专家论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拟订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参与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负责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指导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负责依法组织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
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
(十五)负责提出并实施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承担国家最低保护价等政策性粮食的收储管理;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十六) 承担全县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审批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十七)承担县粮食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全县粮食系统的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
(十九)承担救灾物资储备及相关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所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第五条 内设机构的设置
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6个:综合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能源管理办公室)、综合规划改革办公室、经济分析运行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价费管理办公室、粮食物资储备管理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室主任6名。
机关后勤人员编制1名暂维持不变,人员只出不进。
副科级事业单位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
股级事业单位价格信息中心事业编制20名。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总收入:合计8017575.52 元
(1) 其他收入:530000元;
(2)人员收入:6172575.52元。
1、抚恤金:102780元;
2、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221008元;
3、在职人员地方津补贴:1217484元,绩效工资91020元;
4、在职人员奖金:175904元 .(人员经费580819元,专项经费325000元)
5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633180.96元
6 在职人员医疗保险190403.4元。
7 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456968.16元
(3).公用经费收入:552500 元
1、实有人数60人,人员经费510000元;
2、一级预算机构:42500元;
(4)车补:412200元。
(5).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0000元
总支出8017575.52 元
(一)其他总支出:1025000元 ;
(二)公用经费支出:630000元;
(三)人员经费支出:合计6172575.52元。
1、抚恤金:90936;
2、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397132元;
3、在职人员地方津补贴:1340400元,绩效工资70536元;
4、在职人员奖金:905819元 (人员经费580819元,公用经费325000元)
5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633180.96元。
6 在职人员医疗保险190403.4元。
7 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456968.16。
(四)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