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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蓝山县大桥瑶族乡 发文日期: 2021-03-23
名称: 大桥瑶族乡工作“十严禁”
文号 :    
大桥瑶族乡工作“十严禁”
  • 2021-03-23 11:44
  • 来源: 大桥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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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

一、严禁违反“2468”干部住村制度规定。

二、严禁损害营商环境。

三、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严禁“提篮子”“打牌子”。

五、严禁违反规定进出娱乐消费场所。

六、严禁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

七、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

八、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九、严禁违反“禁酒令”。

十、严禁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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