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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0-00397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4-13
名称: 湖南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文号 :    
湖南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 2020-04-13 15:45
  • 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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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思路一方面努力加大投入,用心用情解决困难群众的吃穿、住房、就医等基本民生问题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完善社保兜底政策,实施精准救助确保政策目标明确、范围清晰、标准合理,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社会救助稳民心困难群众“两不愁”有保障
  近年来全省社会救助投入不断加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救助范围不断拓展,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底线公平。
  支持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我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2446元/年提高到2019年的4505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从116元提高到226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17年的4655元/年提高到5674元/年临时救助标准从2015年的582元/人次提高到986元/人次,对象覆盖返贫致贫人口在内的75.6万人支持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至60元/月,围绕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大力推进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助学培训、无障碍改造,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9年,我省共有97.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其中农村低保93.1万,特困供养人员4.6万省财政共下达困难社会救助资金93.75亿元,困难群众“两不愁”得到了有效保障
  危房改造聚民心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更是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
  2009年我省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至2019年中央共下达我省158.14万户改造任务,下达补助资金142.42亿元省财政配套支持65.71亿元,我省实际完成171.258万户实际完成率108.3%。同时省财政为减轻困难群众负担,我省提高了补助标准其中:深度贫困县补助标准提高到3万元/户,其他县2.5万元/户按照省政府部署,2020年6月底前我省将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因成效显著我省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表彰,被评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省份
  健康扶贫暖民心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有保障
  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省财政立足省情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题。
  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19年政府补助水平达到520元/人,个人缴费达到220元/人全省筹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规模超过42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达到296亿元同时,省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1亿元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救治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7.6%。特定人群更多受益于民生实事项目2019年安排4000万元救治救助1.1万名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安排5150万元对100万名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安排4000万元为40万名孕产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支持改善基层就医条件提请省政府出台《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省与市县支出责任提高地方各级政府提供医疗卫生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安排6800万元支持省属医院和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安排2亿元支持乡镇卫生院房屋修缮和配备关键医疗设备,安排1.06亿元支持市县二甲公立医院全覆盖和消除1153个村卫生室“空白村”补齐卫生人才短板。2019年省财政安排4.7亿元主要支持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本土化人才培养等,补齐基层卫生人才短板有效破解基层卫生人才难引、难留问题,让群众放心就近就医
  社会保险解民忧困难群众参保缴费有保障
  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政策支撑作用支持帮扶困难群众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支持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各级财政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2.3亿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标准上统一提标15元,达到每人每月103元“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切实做好16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保数据比对工作摸清、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切实做到数据精准、政策全覆盖同时建立参保销号制度,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对未参保人员全部记录在册,督促市县相关部门积极协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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