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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0-00214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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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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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禧!“发票有奖”升级 一张发票可参与三次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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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禧!“发票有奖”升级 一张发票可参与三次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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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15:45
- 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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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人民政府面向消费者发放升级版“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大礼包,一张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获得多次摇奖机会,中奖名额及奖金总额均大幅增加。今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信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军介绍,2020年全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从2019年的二次开奖增加为三次开奖。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大力表示,对比去年的二次开奖活动,本次活动呈现出所涉行业基本全覆盖、奖项数量金额“双增加”、摇奖机会与发票金额成正比、兑奖方式简化便利纳税人等特点。
我省自2016年10月正式启动“互联网+发票有奖”一次开奖活动;2019年8月1日,在一次开奖的基础上启动“发票有奖 二次开奖”活动;2020年新年伊始,新一轮“互联网+发票有奖”增加三次开奖。消费者成功参与二次开奖后,即自动参与三次开奖。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中奖概率越高。如消费者开具一张票面金额1万元的发票,就可以获得100次摇奖机会。年度三次开奖共设10个奖项,单个奖金50万元(含税)。
自“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启动以来,我省发票开具数量不断攀升,2017-2019年间我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份数同比增加8936万份,增长91%;开票金额同比增加4912亿元,增长35%。此次活动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民消费索票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形成消费开票的良好氛围,营造更加透明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