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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66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 2021年度蓝山县财政局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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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名称 | 蓝山县财政局 | ||
| 公共普法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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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门法律普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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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 普法平台 |
蓝山县政府工作网站 | ||
| 责任领导、部门 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封华珍 | ||
| 责任部门:办公室 | |||
| 普法联络员:唐莉鸿 | |||
| 2021年度蓝山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 |
| 1 | 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根据本系统、行业实际,结合本系统、行业“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本部门行业五年(2021-2025)普法规划, 重新梳理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
| 2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 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
| 3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
| 4 | 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或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
| 5 | 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
| 6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
| 7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 8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 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
| 9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
| 10 | 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
| 11 | 加强对外办事窗口法治宣传建设,编印相关普法宣传资料放置在办事大厅供群众取阅,并在办理相关业务中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
| 12 | 通过微信、政务窗口等平台线上线下开展契税法宣传,并开展法治培训。 |
| 13 | 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办理过程中向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
| 14 | 在政府工作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等与财税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专题宣传。 |
| 15 | 举办《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普法活动。 |
| 16 | 在业务培训中增开专题法律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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