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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82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为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高全体干部的职业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4月19日,蓝山县财政局召开《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议。财政局局长李陶虎、副局长封华珍、总会计师沈景兰参加会议,副局长、信访工作分管负责人曾蔚萍主持会议。会议就《信访工作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做好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信访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和精准把握当前信访工作形势,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以更强本领为化解信访问题打好基础,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在平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科学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客观、公正处理信访问题,突出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热议并举,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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