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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79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保险名称:巨灾保险
具体承办单位:蓝山县财政局
保险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保障范围: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我县经常遭受的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
保障对象: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和种植业(水稻、玉米)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承保机构:首席承保人中国人保财险份额56%、中华联合份额20%、太平洋财险份额8%、国寿财险份额6%、平安财险份额10%。
承保品种及规模:水稻187700亩;玉米11100亩;能繁母猪43100头;育肥猪595000头。
承担保费:水稻375400元;玉米22200元;能繁母猪64650元;育肥猪892500元。
资金来源:省财政负担50%,县财政配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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