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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826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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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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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我省制定《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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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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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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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5 10:04
- 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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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健全分类补偿制度、完善纵向补偿制度、健全横向补偿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实施意见,并列出五个方面、共20项“十四五”期间生态保护补偿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改革目标: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以水、森林、草原、湿地、耕地、大气等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到2035年,适应美丽湖南建设目标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
健全分类补偿制度方面,就做好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从健全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耕地保护补偿、推进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等5大要素方面,细化了要求。
完善纵向补偿制度方面,从加大纵向补偿投入力度、完善省以下纵向补偿机制、强化纵向补偿激励约束三个方面,加大生态安全重点地区保护力度进行了说明。
健全横向补偿机制方面,为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就推进跨省横向补偿机制建设、推进省内横向补偿机制建设进行了明确。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面,主要通过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水权和用能权交易、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等措施,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通过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等,增强改革协同,并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考评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推动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