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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55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对融资担保资金在投在保的企业继续给子支持,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在保企业采取续保措施。对涉及民生保障的相关企业,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其新增融资担保费率按1%收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在保企业酌情降低担保费率。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鼓励企业职工劳务经纪人和社会人士为园区企业招工服务,凡介绍输送1名员工(新增)在园区企业工作并签订正式合同的,奖励600元给相关人员和单位,分两次拨付到位(工作期满3个月后拨付200元,工作期满6个月后再拨付400元),并对新员工工作期满3个月后给子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400元。对新投产企业暂未达到开工条件又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新员工,鼓励企业开展校企联合劳动技能上岗培训,并给子800元至1600元的培训补贴,资金来源从就业资金和相关资金中解决。
落实降低或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积极配合人社、税务等部门,加快对经营困难企业资格认定,方便企业申请,及时出台缓缴社会保险费具体实施办法。
减轻企业房租负担。对承租政府标准厂房和国有资产房屋的规模以上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的租金,并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4月份开始至该文件执行期结束,租金一律减半收取。
给予企业物流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外贸企业适当的物流补贴,每个40尺大柜补贴2000元,小柜补贴1000元,出柜数以蓝山的出柜数为准,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截至2月27日,该县共有规模工业企业81家复工复产,到岗员工17360人,复工率达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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