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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19-00103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5-14
名称: 城管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号 :    
城管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 2019-05-14 11:16
  • 来源: 城管局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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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蓝山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0】28号)和《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蓝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权限及行政执法依据的公告》的文件精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到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县城管执法局内设2个股室和下设4个行政执法中队和2个控违拆违中队。单位编制64人,实有人数67人,退休职工9人。单位车辆编制4台,实有车辆4台,全部为其他工具车。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城管执法局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2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0.49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2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48万元。人员经费630.92万元;公用经费151.56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协管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820.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82.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主要用于协管员等相关职能部门专项业务、运行维护等方面。

(三) “三公”经费预算,本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8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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