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3-0086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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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报告
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2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96件次。其中,行政许可0件次,行政处罚59件次,行政强制1件次,行政检查36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0件次,受理0件次,准许许可0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59件,结案57件,结案率96%。罚没金额50万元左右。首违不罚0件,轻罚0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和0%。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0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1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1、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带头学法、增强全局法制观念、深化法治实践工作制度。今年截至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5次,局长办公会11次。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6部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2、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知识水平,增加法制知识在领导干部培训、考试中的比重。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年度述法考核,将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在年度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学习和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住建厅举办城市管理执法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3次。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如:公示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59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59件(控违拆违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均在县控违办归档),其中有音像记录的1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七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2年共有57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57件,不予通过0件。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情况
一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制定并公开告知承诺事项清单3项,全年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0件。二是裁量权基准修订情况。2021年12月22日,我局制订并公布实施了《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于印发〈蓝山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本年度我局涉企行政检查36次,均为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职责针对燃气与水厂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每次检查均经过了单位负责人审批。四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本年度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0件。
(五)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2019年3月,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2019〕11号),结合蓝山县实际,将蓝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蓝山县公共事业局机构整合,组建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2021年2月,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永州市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电〔2020〕32号)、《中共蓝山县委办公室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蓝办〔2020〕13号),设置蓝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执法机构,隶属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人员欠缺,办公场所狭小。目前,县城管执法局共有干部职工80人(含城管执法大队53人,城管执法大队编制 86个,目前在编 53人,尚有 33个编制空缺),干部19人、职工61人。57岁及以上年龄人员6人,50-57岁的13人,平均年龄45岁。扶贫工作抽调2人,抽借调各指挥部3人,抽调县控违办8人。局内设股室9个,目前平均每个队室实际不足7人。目前县城建设不断发展,城管工作区域不断延展、管理范围不断扩大,执法人员欠缺,执法力量不足,管理覆盖不到位,无法满足日常管理和执法需求。城市路灯照明管理所实际工作人员只有4人(编制9个,在编6人,剩余编制被自来水公司占用),全县主次街道所有路灯照明管护工作力不从心。另我局办公用房十分紧张,且没有独立院落,无停车场所,办公场所狭小,日常办公和执法工作严重受限。
2.市场容量小,执法压力大。我县县城区目前只有3个农贸市场(一市场、二市场和南平路市场),一市场和南平路市场自产自销区域无法满足纳菜农瓜农等自产自销摆摊销售需求,二市场是私人市场,开辟的自产自销区域狭小,加之我县没有建材、竹木、修车、洗车等专业市场,夜市容量也不足,致乱摆、乱占、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特别是县城赶圩日(农历二、五、八)和瓜果上市期,市场周边及部分路段乱停、乱摆、乱占问题突出,脏、乱、差、堵现象严重,管理难度大。
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难度大。一是城区公共停车位不足,市民停车难,导致人行道上车辆乱停现象突出,造成人行道板损坏严重。二是城管局管理的路灯大多数线路老化,路灯损坏频繁,建设单位移交不及时,维护管理难度大。三是园林绿化工作机制不完善,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亟待提高。绿化管理跟不上,损坏的没有及时补植补种,已建的缺乏管理专业人员管理。四是污水管网不配套,老城区污水收集率低。五是供水管网老化,管网漏损率大、供水回收率低,供水管网提质改造资金投入不足。
4.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联动不力。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职责落实不到位、责任包干执行不力。相关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配合不力,导致有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些部门城市内工程施工、布局随意性强,造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照明、规划布局、环境卫生都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下一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县委、政府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与我局的工作实际,下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1.积极倡导开展“城市管理升华年”活动,在2022年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倡导开展城市管理升华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秩序和城市品位。
2.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引导。大张旗鼓宣传城市管理工作,营造浓厚的城市管理工作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维护城市管理。
2.加强市容秩序整治。继续整治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容貌,整治商铺摊贩乱摆乱卖,整治乱贴乱画,整治车辆乱停乱摆,整治油烟及噪声污染,整治扬尘污染。
3.加强垃圾清理。加强县城街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居民生活区、城中村、城郊村的环境卫生管理,设法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问题。
4.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加强其他市政设施、路灯维修维护和广场公园管理,加强车位建设和管理。
5.加强拆违控违工作。集中清理违建执法积案,拆除沿路有碍市容观瞻的残墙断壁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
6.加强智慧城管建设。切实加强智慧城市管理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7.加强供水供气工作。加大供水、供气管网巡查力度,做好供水、供气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管网改造,确保供水、供气安全。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