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2-0021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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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在我区投资开办企业提供更多便利,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企业开办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新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享受免费首次印章刻制服务,为每个企业免费刻制一套两枚印章。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印章刻制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供应商。
一、免费首次刻制服务范围
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一套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暂定单位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印章刻制业务按顺序分派给刻章单位,刻制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二、报名供应商的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设立在冷水滩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审合格有效,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包含服务需求的内容。
(二)在经营范围内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印章刻制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状态。
(四)具备印章刻制相应的资格条件,防伪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冷水滩公安机关备案;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专用设备和软件,有能力提供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的相关服务。
(六)服从冷水滩区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快捷刻制、数据报送、监督检查要求,刻制的印章合法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中,快捷刻制是指在四十分钟内,完成一套2枚印章刻制,同步在公安系统进行印章备案,并将印章及备案单一同包装好(备注企业名称和订单编号),送达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窗口交付给新开办企业。
(七)遵守公安机关公章刻制管理规定,服从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履行保密义务。
(八)认可并响应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企业首次印章刻制服务报价,每套价格最高上限价为68元(印章具体要求见附件,最后结算价格以区财政核定价格为准);刻章服务费用每年结算一次。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7日。
报名地点: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
联系人:赖海锋,电话:8219676。
报名资料:①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盖章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③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复印件及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确定印章刻制供应商
我局将汇同相关部门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对于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通知其参加确定印章刻制供应商会议,签订服务协议。
五、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期间不得提高印章刻制价格。我局将对享受印章刻制服务的企业进行回访,企业月度满意率低于80%的,从次月起终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材料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应严格服从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安排,出现违约情况的,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权依据协议予以处理或解除协议,同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送签约企业的违约失信情况。
(三)不得中途擅自退出或以任何形式转承或委托他人经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向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解除协议。
(四)报名供应商联系人的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不同的印章刻制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为夫妻关系,仅允许一家单位参与。
附件:
企业开办印章刻制要求表
序号 |
印章类别 |
材料 |
图案样式 |
1 |
单位名称公章 |
铜光敏 |
符合DB11/T 918-2012 印章制作技术规范 |
2 |
财务专用章 |
水晶光敏 |
符合DB11/T 918-2012 印章制作技术规范 |
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