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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042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3-03
名称: 致全区公租房住户的一封公开信
文号 :    
致全区公租房住户的一封公开信
2020-03-03           来源: 住保中心 【字体:   打印

尊敬的广大公租房住户:

    大家好!在此防疫的关键阶段,大家还宅在家里,正好,有时间读读这封与大家密切相关的信,可能会给大家的居住和生活带来些提示和帮助。

    这封信的核心内容,主要就是正本清源,澄清三个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人员利用公租房骗取群众钱财”的问题。2019春节刚过,我们接到群众反映,说是“有社会人员利用公租房骗取百姓钱财”,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上报给上级领导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2019年3月7日《永州日报》等权威媒体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上当受骗。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下,凤凰园派出所很快侦破了此案,犯罪嫌疑人欧XX及其一名上线主犯(冒充公安干警)被抓获,目前,上线主犯已被检察部门公诉到审判机关,欧XX的案件也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据犯罪嫌疑人欧XX交代,2018年以来,他凭空散播自己有内部关系,交钱即可快捷拿到公租房的虚假信息,一年多时间,共诈骗近百人,案值达300余万元实际上受骗人员无一人租住在两个公租房小区。惨痛的教训在前,在此我们提醒各住户,一定多多留心,免得上当受骗,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

第二个问题,就是“紫霞、湖塘路公租房分配管理不透明”的问题。总有部分市民认为,公租房分配要凭关系。其实,公租房的分配一直以来就是公开、透明的。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冷政办函[2017]33号,并分别2017年9月对紫霞路公租房和2017年10月对湖塘路公租房公开摇号分配。摇号全程由区纪委和市公证处全程监管,全程摄像,同时邀请了区财政、审计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对象很多公租房资源有限,难免造成部分申请对象无法成功分配到公租房。

第三个问题,就是部分不符合居住条件对象仍能继续居住公租房”的问题。2018年12月以来,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为严厉打击公租房闲置和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我们加大了对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住户清理力度。截止2019年底,已清退部分有房有车、闲置和转租转借等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并按照《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冷政办函[2017]33号文件,对清退房屋按轮候排队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大家或许会感到诧异,“为什么这些违规住户能够住进来”,其实我区对公租房分配申请对象的条件已要求十分严格,且每年对小区租户组织资格复核,以确保小区租户满足租住条件可以继续租住。但小区仍有部分租户不配合我们的工作,不按时缴纳租金、不予配合我们的资格复核、甚至违规转租公租房等,对于此类现象,我们一直都在严厉打击。那么,具体哪些条件和行为是要划归为不符合居住条件对象呢,主要为以下六类:一是房屋租赁期间,存在转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二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三是房屋闲置6个月以上;四是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复核表经区住保中心审核不合格者或未进行资格复核者;六是未按期缴纳房租者。

总而言之,2020年,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好务,相关违规住户线索或有问题,欢迎随时拨打0746-8219591或电邮3196254469@qq.com。祝大家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出入平安!

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0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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