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013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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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塘路廉租房租金收取的通知
湖塘公租房全体住户:
请湖塘路公租房小区的租住户,于2019年10月30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办理租房手续并缴纳全年房屋租金,房屋租金按永发改价[2016]451号文件标准自2019年8月起收取(租金无变动),请自行备好零钱。逾期未缴纳租金的,视为违反《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冷政函(2017)33号,将作为清退对象处理,收回房屋,同时将按实际租住的时间收取租金。
办理租房地址:冷水滩区新府路15号二楼(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办理租房程序:开具发票(4号窗口)——缴纳租金(5号窗口)——签订合同(6号窗口)
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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