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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9-10-11
名称: 关于湖塘路廉租房租金收取的通知
文号 :    
关于湖塘路廉租房租金收取的通知
2019-10-11           来源: 住保 【字体:   打印

    湖塘公租房全体住户:

    请湖塘路公租房小区的租住户,于2019年10月30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规定时间办理租房手续并缴纳全年房屋租金,房屋租金按永发改价[2016]451号文件标准自2019年8月起收取(租金无变动),请自行备好零钱。逾期未缴纳租金的,视为违反《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冷政函(2017)33号,将作为清退对象处理,收回房屋,同时将按实际租住的时间收取租金。

    办理租房地址:冷水滩区新府路15号二楼(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办理租房程序:开具发票(4号窗口)——缴纳租金(5号窗口)——签订合同(6号窗口)

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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