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2-0028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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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主项 | 子项序号 | 子项 | 办理材料 | 办理 时限 |
办理环节 | 备注 |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1 | 单位参保登记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并即时办结 2.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
| 2 | 职工参保登记 | 1.在职职工:①《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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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1.有效身份证件 2.《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上报《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 | |
| 4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
| 5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
| 6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 7 | 法定断档补缴 |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法定断档补缴申请表》(参保人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人员身份需要进一步核准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8 | 退休人员医保管理 | 《湖南省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变更退休工资的,需提交经人社部门审批的退休待遇核定(备案)材料 2.退休人员因死亡办理停保的,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社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3.退休人员医保管理责任单位变更的,需提交单位变更(如注销或合并等)文件、退休审批材料、公示材料(全体退休人员参加的变更医保管理单位职工大会照片、退休人员自愿申请变更医保管理责任单位声明的照片、在办公区域及家属区张贴变更管理单位公告的照片等)等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9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
| 10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
| 11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遗产继承材料、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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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12 | 出具《参保凭证》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2.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网络、APP等办理电子《参保凭证》 |
| 13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有条件的可通过平台、网络、APP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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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14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电话、网络、APP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暂停、恢复和终止的只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省内异地就医参照执行 |
| 15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 16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 17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 18 | 异地急诊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开具的门(急)诊证明资料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和特药待遇认定 | 19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
|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和特药待遇认定 | 20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特殊药品待遇认定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21 | 门诊费用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医药机构印章)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2.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
| 22 | 住院费用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23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 24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 25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 26 | 生育津贴支付 | 1.《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 27 |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 | 1.《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医疗费用发票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28 |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 1.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凭证 2.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实时推送特殊对象身份信息 |
即时办结 | 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实时推送救助对象身份信息 3.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 《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
| 29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湖南省医疗救助申请卡》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30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不超过3个月 | 申请—受理—考察评估—结果公示—签署协议—办结 | 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根据国家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经办规程进行调整 |
| 31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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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 32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办理材料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 33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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