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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4-0076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7-05
名称: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
2024-07-05           来源: 区卫健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制定了《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健康                                

             2023年1220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内,选择较轻或者最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处罚幅度;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给予其他种类或者幅度的行政处罚。

第四条卫生健康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从轻减轻处罚的决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四)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六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七条 “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既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尚未发现违法行为之前向卫生健康部门主动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也包括在被卫生健康部门调查后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条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后,向卫生健康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揭发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其他案件得以顺利查处,或者阻止他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等情形。

第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严重危害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规定。

当事人有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形,同时又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不适用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施行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从轻行政处罚行为清单

2.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减轻行政处罚行为清单


附件1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从轻行政处罚行为清单

序号

从轻处罚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从轻处罚的适用情形

1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已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无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和档案的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2

医疗机构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3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4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5

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6

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 次性用品用具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7

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8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9

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10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11

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五)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五)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12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13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14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卫生健康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附件2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领域减轻行政处罚行为清单

序号

减轻处罚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

1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2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3

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4

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5

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6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7

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8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9

医疗卫生机构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0

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1

医疗卫生机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2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3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4

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5

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五)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五)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6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7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8

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19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20

医疗机构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21

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的;4)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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