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58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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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冷水滩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
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提高药品配送效率,确保药品及时供应,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遴选单位
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二、遴选企业家数及药品配送规定
(一)遴选企业家数:通过公开遴选,从申请遴选且符合遴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中遴选6-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二)药品配送规定:1.配送药品类别:配送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符合上级规定且为“两票制”的药品(具体品种、规格和剂型详见湖南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中药饮片和超微中药除外。2.药品配送范围:辖区内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3、药品配送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三、遴选原则、条件及流程
(一)遴选原则: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遴选。
(二)准入条件:1.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不良行为记录。3.企业已承诺并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4.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药品配送能力:(1)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经营运行正常,非举债经营。(2)经营的药品品种、品规能满足我区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品种配送率达90%以上,全年能配送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符合上级规定且为“两票制”的药品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仅限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网上采购药品配送金额,不含网外药品、公立医院采购的药品、中药饮片、超微中药等金额)。(3)配送网络能覆盖我区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能保证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8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节假日照常配送。(4)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冷藏库不少于50M3;储存药品的品种数量不少于3000个(不含中药饮片、超微中药等);基本药物配送品种仓储率不低于90%(不含中药饮片)。(5)设施设备齐全,有专用药品运送车辆。(6)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7)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8)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药品验收、养护和出入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9)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
(三)遴选流程:1.发布公告:在冷水滩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0—2月24日)。2.递交申报材料:申请遴选的企业应在2023年2月27—28日到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报名,并递交申请遴选报告及申报材料(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区卫健局301室(区卫健局详细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西路21号),联系电话:0746-8412363。3.初评:冷水滩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区卫健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遴选过程中全程监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药品遴选企业。4.评审:区卫健局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符合条件的药品遴选企业授权人,召开遴选评审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药品遴选企业以PPT形式对本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应与申报材料之“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内容一致),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企业汇报情况和评审标准予以评分(评分标准另定),当场统分,最后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出6-8家药品配送候选企业。5.公示:对遴选出的药品配送候选企业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企业汇报情况不实或有举报,经查实不具备药品配送条件和能力的,取消其药品配送候选企业资格。6.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卫健局组织遴选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与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一年一签。
四、注意事项
(一)被授权人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该企业参加本次遴选的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同一企业(总公司与其下设的分公司视为同一企业)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申报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同时申报的均拒绝报名。
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2023年冷水滩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
配送企业遴选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 所有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
盖公章。
二、不接受申请遴选的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
三、递交的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封面;2.申请遴选报告;3.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含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仓储能力、药品运送能力、信息化系统、药品采购“两票制”执行情况、药品管理应急机制等内容);4.《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7.《GSP证书》复印件;8.上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9.企业注册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经营情况证明;10.质量体系调查表;11.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12.车辆行驶证及购进发票;13.质量保证协议书;14.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15.药品采购“两票制”承诺书;16.中标基本药物配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