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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017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1-11-10
名称: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文号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021-11-10           来源: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层级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涉案金额

社会影响

审核重点

1

行政许可类决定

区级

拟做出不予许可决定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冷水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一)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二)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三)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四)经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五)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三)行政相对人认定是否准确;(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2

行政处罚类决定

区级

1、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或执业许可证;
2、处以责令停产停业;
3、对公民拟处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它组织拟处50000元以上罚款的决定;
4、没收违法所得数额超过10万元(含)的行政处罚案件;
5、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冷水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一)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二)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三)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四)经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五)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三)行政相对人认定是否准确;(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3

行政强制类决定

区级

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及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冷水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一)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二)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三)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四)经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五)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三)行政相对人认定是否准确;(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4

行政征收

区级

社会抚养费征收

冷水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一)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二)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三)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四)经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五)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三)行政相对人认定是否准确;(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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