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1-0014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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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遴选一家保险服务机构作为推进全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的工作顾问,并协助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服务机构工作职责
(一)在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行政部门等的指导下,制定冷水滩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计划、工作方案;
(二)根据冷水滩区医疗卫生行业风险特点和需求,协助制定适合各级各类医疗的医责险方案,厘定合理费率,建立科学的费率浮动机制;
(三)为投保医疗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协助医疗机构办理投保、理赔等服务;提供24小时保险咨询服务;
(四)全程参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医责险赔案数据库,定期向政府部门提供医责险投保情况、赔付情况、医疗机构风险管理情况、医疗事故与纠纷的成因等,提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建议;
(五)协助组织推进医责险工作联席会议;
(六)完成交办的其他与医疗纠纷调解及医疗责任保险等相关的事项。
二、参加遴选机构资格
(一)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服务公司,能够独立承担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服务业务,且在湖南省永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四)有较好的近两年的理赔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冷水滩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联系电话:朱:18907460660,席:18007460126,逾期不予受理。
四、需提交遴选材料
(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三)保险方案及费用报价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
由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和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组成遴选小组,遴选小组由评选代表和监督代表组成,评选代表人数原则为上不低于5人的单数,监督代表原则上不低于2人。
(二)遴选方式
(1)由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选保险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初审。
(2)对通过初审的参选保险服务机构提交的遴选资料进行评审和打分。
(3)按分数从高到低取第1名为冷水滩区医疗责任险统保项目保险服务机构。
六、结果公示
承办机构名单将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