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089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2025年度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冷水滩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2019〕1号),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 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草 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 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备案及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
(四)根据职责权限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根据职责权限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根据上级委托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 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根据委托负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根据职责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权限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 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 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 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 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 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依权限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四)负责区委组织部安排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全区相关工作。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 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 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 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 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 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 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 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 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 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 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 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 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源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根据 上级委托开展反垄断工作。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 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 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 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冷水滩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 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 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有内设机构38个:
办公室(信访股)、综合规划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督查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垄断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认证监督管理股、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促进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知识产权运用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药品生产服务股)、盐务监督管理股、不良反应监测股、科技和财务股、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水滩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冷水滩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永州市工商局冷水滩分局信息中心。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196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
12万元,增长16.71%,主要是因为工资普调,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
2025年度支出总计196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12万元,增长16.71%,主要是因为工资普调,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96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3.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96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28万元,占93.35%;项目支出130.57万元,占6.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6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12万元,增长16.71%,主要是因为工资普调,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6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12万元,增长16.71%,主要是因为工资普调,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1.12万元,增长16.71%,主要是因为工资普调,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8.61万元,占68.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占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1万元,占22.62%;卫生健康支出65.96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105.07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7.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6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和办公运维业务增加,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追加了中央药品事务的补助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追加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9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二是执法办案经费增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异动产生差额。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1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3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据政策和当年实际情况追加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4.61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异动产生差额。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据相关政策和当年实际追加公务员医疗费二次报销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异动产生差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3.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3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的52.49%;与上年相比减少2.42万元,降低1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5年度我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的53.37%;与上年相比减少1.99万元,降低11.0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单位无更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
主要是公务用车油费、车辆保险、车检、过路费、停车费支出,完成预算的53.37%;与上年相比减少1.99万元,降低11.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减少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减少费用支出。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43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5年未开展公务接待。2025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2万元,降低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压减开支,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2025年本单位未在外租场地召开会议,故无会议费开支。2025年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6.5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1.6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1.84%。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 个,共涉及资金13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 个130.5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6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039.4万元,执行数196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9%,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单位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一定程度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二是本单位2025年度预算信息及时网上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非税收入未存在违纪行为,非税任务超额完成。三是延续上年忠诚履职、强化安全监管的监管制度,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和相关宣传活动,加大稽查打假力度,强化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有力保障了全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了全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监管需求难满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任务繁重,点多,面广,难度大,监管资金投入没有与所承担的监管责任成正比;二是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效率急需提升。我局监管工作范围扩大,监管工作经费却没有相应增加,专业人员少,在面对沉重的监管压力,有限的监管力量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三是资金拨付滞后。预算内资金、项目资金分别于年中、年底才拨付到位或未拨付,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有一定的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二是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三是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本部门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四是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我局2025年度绩效自评、部门评价以及财政评价反馈意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定位和2025年财政收支运行实际,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转化运用,以此指导2026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以及内部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持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25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196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28万元,主要保障全局81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保障机关以及13个基层监管所日常办公运转;项目支出130.57万元,包含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八大行动专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市本级执法办案经费,支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执法办案整治、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投诉处置等各项市场监管业务开展。综合绩效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总体情况,我局整体预算保障较为充分,各类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年度各项履职任务有序完成,但评价过程也暴露出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绩效运行过程监控不够深入,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仍有优化空间等问题。
一是科学谋划2026年度预算安排。充分吸纳绩效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意见建议,优先保障人员经费这类刚性基本支出,足额落实干部工资津补贴待遇,保障机关和基层监管所正常履职运转。对2025年实施成效突出的执法办案、食品药品监管补助、八大行动专项等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围绕市场综合监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市场秩序整治等核心业务据实测算资金需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持续从严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项目入库前置绩效审核工作,细化量化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对实施效益一般的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坚决杜绝低效无效财政投入。
二是稳步推进支出结构调整优化。2025年我局经费支出以基本支出为主体,项目资金投向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按照绩效评价导向,2026年进一步优化经费投向结构,公用经费资源适度向13个基层一线监管所倾斜,从严管控非必要消耗类开支;优化项目内部资金配比,把有限财政资源更多向执法办案、食品安全治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民生重点领域倾斜。持续做好“三公”经费管控,仅保留必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严控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开支,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抓实财政资金全流程管理。针对绩效评价指出的精细化管理短板,2026年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动态监控,按月跟踪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及时研判执行偏差,有效防范资金沉淀、年末集中支出等现象。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市本级执法办案经费等各类专项资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管理要求,完善报销审核、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加大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力度,严防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是健全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对照绩效评价发现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内部管理制度,厘清业务股室与财务股职责边界,压实业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以及财务部门资金监管责任。规范绩效目标编审、日常运行监控、年度绩效自评全流程工作,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销号机制,坚持做到以评促改,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导向作用,不断优化预算资源配置、规范资金运行管理,为全局各项市场监管履职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执行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5年度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我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负责区域内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主体市场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皿的许可管理;根据权限开展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反垄断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服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负责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保护工作;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等工作。2025年我局市级实有编制144,在职人员81人。内设机构38个,监管所13个。
(二)2025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支出1963.8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183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94.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239.01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63.19万元,水费电费差旅费支出1.93万元,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57.88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130.57万元。其中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5万元;八大行动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13.36万元;市本级专项资金执法办案经费支出91.7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概况。2025年,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执法保安全 服务促发展”为主线,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一案卷被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选为“2025年度湖南省药品稽查执法二十佳优秀案卷”。
二、实施强身行动,助推经济发展。一是大力培育主体。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库、“个转企”种子培育库,按照梯次进行培育,期末实有经营主体101833户,经营主体净增7783户,“个转企”102户。二是加大帮扶力度。设立了质量“一站式”和知识产权服务站,加大了引导、帮扶和培育力度,“一网通办”和全程电子化登记10324家,企业网办率为99.56%。
三、保护知识产权,助企攻坚克难。一是开展银企对接。帮助指导企业完成质押融资7000万元,解决企业攻破核心技术资金短缺难题。二是全力落实惠企措施。深入全区企业开展政策宣传,为33家企业提供质量、广告、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全方位服务,发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20万、惠企资金11.07万元。三是加大保护与监管力度。查处商标案件类10件,完成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14件。四是服务量质齐升。指导和服务企业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57件,有效发明专利量344件,新增有效注册商标800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7912件,排全市第一。
四、维护市场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市场秩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行动执法,立案252起,办理不予和免于处罚案件28件,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优化了营商环境。二是信用监管修复。将各种因法定原因的2527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为企业信用修复249条,个体户信用修复1663条,行政处罚信用修复6条,严重违法失信信用修复1条。
五、化解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年关守护2025和节假日行动,排查整改相关问题隐患340余条,重大活动保障28次。二是开展隐患排查。开展“三品一特”、电动自行车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984处,整改问题隐患984处,立案84起。三是开展食品抽检。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302批次,合格1255批次,不合格47批次,已对不合格批次食品进行了立案处置,有效防控了食品安全风险。四是开展质量抽检。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31批次,落实工业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质量提升提供精准靶向指导。
六、建立长效机制,打造放心消费。一是积极处置投诉举报。将处理消费投诉纳入了目标任务考核,规范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共受理处置消费投诉举报10443件,挽回消费者损失436.7万余元。二是加强宣传普法。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和载体,发布有关消费安全警示和信息30余条,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进一步提高社会面消费维权意识。三是创建放心消费。全力打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本土品牌,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累积培育放心消费主体1384个,放心消费商圈2个、街区1个、农贸市场1个,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800余家。
七、强化作风建设,稳固主线阵地。结合市场监管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民办实事”和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以及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整改完成14个问题线索、台账。结合党纪学习开展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分析研判会4次、专题学习2次,处置网络问政、舆情信息101条,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发布新闻信息70余条,压紧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5年度,在厉行勤俭节约过“苦日子”的大环境下,我局对于资金管理还不够完善,主要是源于职能职责多资金少,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难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在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前提下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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