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1-0025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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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按照《<冷水滩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如下: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本机关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制学习和讲座,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本年度组织2次以上党组成员会议学法活动,举办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大力培养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着力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抓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20号)的要求,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对审批事项,要以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权力“三集中”为抓手,实现行政审批“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无须审批的事项,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空白。
四、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以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对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释工作。对已失效或不适应实际情况需要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对已经部分改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出相应改变;对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公布,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对执法人员有疑议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根据文件精神作出解释。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五、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本部门和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决策的民主科学,合法审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行政执法决定书等与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公示制度。
六、规定行政裁量权。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我局执法工作需要严格遵循《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奖优罚劣。
七、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立即公开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群众关切的市场重大决策,要建立健全决策解读机制,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发挥部门网站作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九、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突出位置。行政首长是推行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使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日趋完善。
十、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法制工作职责的全面履行,充分发挥法制机构队伍在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砥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