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087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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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永州财到家商贸有限公司)
永州财到家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国超):
本局于2026年8月5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永冷市监催告〔2026〕HD5号)。因你(单位)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邮寄送达被退回(拒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及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超、张雁飞
联系电话:0746-8475310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71号6309办公室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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