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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0870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8-18
名称: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永州财到家商贸有限公司)
文号 :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永州财到家商贸有限公司)
2026-08-18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永州财到家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国超):

本局于2026年8月5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永冷市监催告〔2026〕HD5号)。因你(单位)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邮寄送达被退回(拒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及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超、张雁飞

联系电话:0746-8475310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71号6309办公室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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