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禾稻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冷市监处罚〔2025〕188号
被处罚对象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03MA7LDXA032
经营者:
李专文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
2025年8月20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禾稻香(大米)”(商标:佳山水郡,规格型号:5KG/袋,生产日期:2025年7月10日,质量等级:一级)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碎米(总量)、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罚款75元;
2.没收违法所得235.2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8
处罚机关: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