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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0753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11-26
名称: 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志宾产地蔬菜批发行抽检不合格“青辣椒”一案情况说明
文号 :    
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志宾产地蔬菜批发行抽检不合格“青辣椒”一案情况说明
2025-11-26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5年9月8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委托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祁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校区食堂)使用的食用农产品“青辣椒”进行抽样检验,(报告编号No:NSTSSJ(2025)348-8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抽检批次“青辣椒”是在祁阳金宝水果批发部购进的,祁阳金宝水果批发部称被抽检不合格“青辣椒”供货商是当事人。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9日现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编号:NSTSSJ(2025)348-81,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现场签收。

经调查:1、永州市冷水滩区志宾产地蔬菜批发行经营的“青辣椒”于2025年9月7日在贵州省安顺清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了908.5千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9日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批次的抽检产品,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11月19日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手写配送单、市场出具的《快检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进货渠道和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2、因贵州省安顺清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我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1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至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并于2025年11月26日制作《不予立案审批表》,经领导审批后将该案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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