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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4-0060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12-10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欧麦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葱肉松面包”处置结果公示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欧麦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葱肉松面包”处置结果公示
2024-12-10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9月3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生产的“香葱肉松面包”(生产日期:2024-09-03,规格型号:60g/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10月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4-J027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整;

2、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整;

3、共合计罚没款11200元整。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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