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60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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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欧麦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葱肉松面包”处置结果公示
2024年9月3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生产的“香葱肉松面包”(生产日期:2024-09-03,规格型号:60g/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10月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4-J027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整;
2、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整;
3、共合计罚没款11200元整。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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