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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4-00615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12-25
名称: 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华常干货店经营的“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处置结果公示
文号 :    
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华常干货店经营的“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处置结果公示
2024-12-25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9月26日,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州市冷水滩区普利桥中学食堂使用的“干辣椒”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经查供货商永州市冷水滩区华常干货店为当事人。2024年10月30日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4FJ24690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1.4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结果: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40元;

3、罚款50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5540元。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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