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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0762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12-10
名称: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全市“瘦身钢筋”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
文号 :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全市“瘦身钢筋”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
2025-12-10           来源: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打生产销售“瘦身钢筋”等违法违规行为,成功查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有力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案例一
东安县石期市镇某平价钢筋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案

2025年9月,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安县石期市镇某平价钢筋店销售热轧带肋钢筋进行了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经送技术机构检验,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涉案货值金额6600元。2025年12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00,并处罚款7920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零陵区某钢材批发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案

2025年2月,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零陵区某钢材批发部所销售的钢筋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经送技术机构检验,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涉案货值金额4200元。2025年5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800,并处罚款5280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东安县石期市镇某钢材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案

2025年9月,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安县石期市镇某钢材店销售热轧带肋钢筋进行了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经送技术机构检验,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涉案货值金额6400元。2025年12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00,并处罚款7680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东安县某建材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案

2025年9月,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安县某建材店销售热轧带肋钢筋进行了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经送技术机构检验,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涉案货值金额7000元。2025年12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600,并处罚款8400的行政处罚。





上述案件的查办,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厂商的黑色利益链,维护了正规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助于重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查处行动从源头遏制了“楼脆脆”“桥松松”等恶性安全事件的产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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