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60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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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安全守底”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提升重大隐患防范意识,增强特种设备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提高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现对以下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永州市冷水滩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时间及地点:2024 年 7 月 29 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
违法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一台蒸汽锅炉,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锅炉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购买该锅炉后由郴州市桥梓机械有限公司安装施工,之后在未取得合格的监督检验报告的情况下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违法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处罚结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 10000 元。
提醒: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切不可立即使用,应及时申请监督检验,并在获得结论为合格的监督检验报告后方可合法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这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条件,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我局将持续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