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57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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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提升重大隐患防范意识,增强特种设备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提高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现对以下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永州市冷水滩区**定制家具有限公司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及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案
时间及地点:2024 年 1 月 9 日,永州市冷水滩区 ** 定制家具有限公司经营场所。
违法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一台正在运行的叉车,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定期检验报告,且叉车作业人员现场不能提供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经调查核实,当事人 2023 年 8 月搬迁到现地址,9 月购进叉车后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未经定期检验,且安排的场内机动车作业人员张某未取得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违法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场内机动车作业、使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该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并处罚款 10000 元。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确保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并按时进行定期检验,并安排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切不可心存侥幸。
忽视安全生产,不仅会面临法律的严惩,更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希望广大企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共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