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56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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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违法线索,如您发现相关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可拍照记录下来向我局举报,我局将依法核实处置,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网络领域:经营者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对自身资质或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来源等作虚假宣传吸引流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刷单炒信、数据注水等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虚假宣传行为;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非法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恶意不兼容,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民生领域:冒用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酒、专供酒”等虚假宣传行为;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养老服务产品等行为;医疗美容、植发美发、美妆美体、减肥健身、孕产母婴康复等机构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对产品功效、美容美体效果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学生用品、近视防控、视力保健产品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财商教育、早教、就业、公考、考研等各类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行为;其他虚假宣传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家装市场利用“免费设计”“产品升级”等噱头进行虚假营销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旅游市场经营者通过虚假标注酒店星级,过度美化宣传图片或发布不实视频,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领域: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擅自使用与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等行为;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日用品行为;其他仿冒混淆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线索受理途径
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举报电话:12345(12315)、0746-8360786
电子邮箱:lstscjg207@163.com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督查股(冷水滩区进贤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