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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4-0053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3-26
名称: 冷水滩区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曝光
文号 :    
冷水滩区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曝光
2024-03-26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冷水滩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提升重大隐患防范意识,增强特种设备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提高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现对以下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永州市冷水滩区**再生资源回收站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案

2023年6月28日,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永州市冷水滩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台正在运行的叉车,经核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叉车的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资料,且安排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N1)的员工驾驶叉车进行搬运作业。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该未经检验的叉车,并处罚款10000元。

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且安排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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