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52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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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做好师生家长的“舌尖守护人”。现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永州市冷水滩区某学校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2月25日,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冷水滩区某学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相关台账记录不完整,该校未能向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永州市冷水滩区某幼儿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2023年11月1日,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某幼儿园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雁岳”牌食用纯缄和“剑星”双效泡打粉摆放于当事人食堂面点加工间、超过保质期的“味达佳”孜然粉调味品摆放于当事人食堂操作间。事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同时鉴于当事人经营规模较小,社会危害程度较轻,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后果不严重,案发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减轻社会影响,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雁岳”牌食用纯缄3包(其中1包已开封使用)、“剑星”双效泡打粉3包和“味达佳”孜然粉1瓶,并处罚款5000元处罚。
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