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法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水利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流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3)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各乡镇水利动态、水旱灾害防御动态、移民搬迁安置动态、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6)公共财政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其它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冷水滩区水利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冷水滩区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永州市冷水滩区水利局;
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珍珠路679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6-8412651
传 真:0746-8417123
邮政编码:425000
电子邮箱:lst8412651@163.com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到本局一楼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收费。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