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53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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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水利局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案例
为打好水利安全生产翻身仗和水利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我局查办了震慑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案件。现将案例予以公布。
案件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马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违法案。
基本案情:2023年2月16日,冷水滩区水利局在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永州市冷水滩区马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处罚情况:2023年3月14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冷水滩区水利局对永州市冷水滩区马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伍仟圆整(¥5000.00),责令限期整改。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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