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分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冷水滩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冷水滩区审计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五)公共财政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情况。
    (六)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冷水滩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lst.gov.cn/attachment/ysq/9f9381a46590cd4c0165a24534250000/third-944416b2f3624f1ea57cc7949e37febd.shtml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行政中心南楼4楼(地址)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在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行政中心南楼4楼(地址)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限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上直接填报。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如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等。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显要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lst.gov.cn/attachment/ysq/9f9381a46590cd4c0165a24534250000/third-944416b2f3624f1ea57cc7949e37febd.shtml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冷水滩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行政中心南楼4楼401室
    邮政编码:425000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8219766
    电子邮箱地址:lstsjj@163.com

主办: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56号    湘ICP备05011288号     网站标识码:4311030021
地址: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冷水滩区九嶷路与湖塘路交汇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园)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