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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珊瑚街道 发文日期: 2019-11-08
名称: 关于印发《珊瑚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珊瑚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9-11-08           来源: 原创 【字体:   打印

珊办发〔20191

关于印发《珊瑚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直管各单位:

  《珊瑚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珊瑚街道办事处

                  201912

 


珊瑚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

应急预案

  为适应珊瑚街道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珊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

  二、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统一规定分为四级:一级(特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办事处处置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成立办事处处置应急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何晓军(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月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蒋自由(党工委副书记、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副组长:熊智武(人大联络组组长工委主任)、李宗华(政协联工委主任)、肖学民(纪委书记)、周华君(组织部长)、唐复波(武装部长)、陈双玲(办事处副主任)、杨华国(司法所所长)、唐志明(派出所所长)、陈勇(控违大队队长)、雷龙(供电所所长)、钱华周(卫生院院长)。

  成 员:由各村、社区党委(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及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应急办公室设在行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自由兼任。

  办事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为邓维、王宏辉。

  各村、社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为各村、社区党委(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街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中协调与上级部门驻省、市、区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珊瑚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区政府支援;领导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应急委员会开展对各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做好全街道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分析工作。

  2、应急办(行政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预、救”四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协调政务值班、应急值守;承担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街应急委决定的事项;组织编制、修订街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

  3、党政办:负责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市政、城管、基础信息网络及水、电、油、气等方面人员,组建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协助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灾民的疾病防治工作,监测和防止灾区疫情、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4、武装部:负责协调驻地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社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民政办:负责协调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制定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障工作计划,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调查、确定灾害救济对象;制定和实施灾害救济方案;分配、管理发放灾害救济款物,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民生活救济情况。深入村、居委会,及时疏导、安抚受灾人员,协调落实疏导安置避难场所(主要是辖区内的旅馆、招待所、中、小学校)。

  6、综治办:与派出所、城管一起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交通保障,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发动群众,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正常运行。

  7、财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负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和资金拨付,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8、各村、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做好对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自救互救、疏散避险及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工作。

  四、应急防范

  1、预警信息发布

  一旦接到市、区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应急领导小组及行政综合办要采用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有针对性的方式及时在辖区内进行通报。

  2、对达到特别严重(I级)、严重(I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及驻区单位、志愿者队伍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救援。

3、对Ⅲ、IV级预警预防措施:以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为主。

五、即时处置

  1、灾情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半小时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区应急办、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为: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伤亡数量、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现场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并按行动方案发布命令,调遣应急处置力量并进行明确分工,全面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内容: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应急通信、人员疏散和安置、社会动员、新闻报道、应急物资、经费、生活保障等。

  六、救援配合

  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上级专业处置部门和专业队伍搞好应急处置,做好信息传递、维护社会秩序、物资发放、人员转移等各项保障工作。

  七、处理好善后工作

  1、应急处置结束后,办事处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清理事件现场,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使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件。

  2、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八、队伍保障

  办事处将组建30人常备应对公共事件发生的专业应急队伍,在机关、1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组建不少于100人的应急民兵临时队伍,并按照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实效、有总结,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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