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89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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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抓实抓细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责任司法”“有为司法”“清廉司法”,不断提升全局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平安建设、政法“五老”调解、司法行政三项工作考核均居全市第一;区司法局因社区矫正等工作受到省司法厅表扬表彰,有2名工作人员受到省司法厅表扬表彰,有5项工作做法被省厅级内刊推介或现场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区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同时,积极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区委(政府)常委(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进区委党校主题班课程,不断提升全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严格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2023年88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年度述法”,其中8人参加集中述法,实现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协述法全覆盖。2023年,首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内容,组建高规格班子开展法治督察,全年共巡察2次10个单位,实地督察15个单位,推动问题整改200余个。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动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持续推动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区委区政府、区直单位、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冷水滩区司法局重大法律事务法制审核会商机制,精选13名专业人员为成员,全年共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审核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重点工程项目经济合同139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5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结率达90.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严格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区司法局组织对14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共评查案卷44份,通报具体评查意见133条;举办了2023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9个区直单位、18个乡镇(街道)共106名执法人员参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企业座谈会、典型问题研讨会等专题会议,对省(市)委依法治省(市)办交办的7条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整改。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践行法治为民。大力推行公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考核等制度,全区204个村(社区)都聘请了法律顾问。“线上+线下”同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36次,审核、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
(六)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1138件,调解成功率96.2%。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政法“五老”工作,出台《冷水滩区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开展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区委书记在全市政法重点工作双月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
(七)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2023年,区委编委批准成立了冷水滩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实现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队合一”。全年共接收矫正对象281人,调查评估案件396件,走访矫正对象1780人次,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实现了“四个不发生”目标。区社区矫正中心为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提供了观摩现场,区委区政府在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蒋江参加全省社区矫正技能大比武获个人一等奖,所参与团队获集体一等奖。
(八)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法典宣传月”“利剑护蕾”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400余场,组织法治副校长、公职律师和政法“五老”到全区74所中小学开展“利剑护蕾”宣讲2轮以上,开设“家长法治课堂”204堂,获评省级优秀法治副校长1人、精品法治课件1个。
2023年我们全面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主要表现为:推动全区法治建设责任压实用力还不够;法治宣传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升;全区法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等。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突出依法治区,抓实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认真组织开好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以及3个协调小组会议,指导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有效运行。
(二)突出法治政府建设,抓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事务法制审核会商机制,推进依法决策。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案卷评查、法治督察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三)突出法治为民,抓实公共法律服务。坚持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推动其发挥实效;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建设1-2个示范司法所;持续开展公职律师“四进”活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四)突出风险防控,抓实平安建设。持续弘扬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做实做强政法“五老”调解品牌,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工作零风险;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推进落实“八五”普法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